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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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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公室 生成时间 2017-11-02 16:15: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3010-0203-2017-001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人
 

 

2016年11月26日,县长潘主持召开了第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副县长袁飞、王芳、邱俊、周文斌、王毅、钟梁,县政府党组成员、人武部政委俞尧挺,县政府党组成员、横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县委办主任严志平,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黄汇敏,县政府党组成员、监察局局长徐影军等参加会议;县政协副主席池中,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项小军,县政府法制办主任祝锡武等列席会议;人大办徐恩荣,政协办李飞,组织部曹宏,政法委陈华,宣传部谢华忠,编办叶立宏,妇联谢艳珍,农工部胡茂伟,总工会江建文,团县委徐丽英,公安局钟于峰,法院郑柏荣,发改委张照贵,工信委杨军,审计局方岁林,交通运输局陈填心,农业局李惠民,扶贫办张敏,民政局杨朝雪,卫计委王普河,交警大队刘华东,安监局胡长华,司法局林岗,建设局胡斌,城乡规划局陈茂忠,城管局高立新,人防办张国礼,文广新局杨建平,统计局徐志强,农业园区黄小兵,农开办宁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董振宇,财政局杨必华,人社局徐金良,信访局徐海英,教体局滕峰,房管局洪鸣,水利局方忠泉,林业局张干元、褚怀亮,地税局徐文东,消防大队姜志松,农村信用联社李德根,供电公司邱家忠,财保公司刘军,气象局叶战钢,移动公司程杰,国土资源局张晓勇,人民银行陈新英,银监办陈旭媛以及各乡镇(街道、场、办)长(主任)列席会议相关议题,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研究了关于横峰县信用联社改制事宜。会议认为,农村信用联社改制是国家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地方政府,要积极支持县信用联社改制工作。会议就有关事项议定如下:1、同意对岑阳信用社、姚家信用社、司铺信用社、铺前信用社、龙门信用社、城阳信用社、火车站信用社7宗已出让土地(证载面积合计:3377.7平方米;实测面积合计:4267.3平方米)按证载面积办理相关确权手续;同意对莲荷乡信用社、横峰县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现城南信用社)、港边信用社3宗已出让土地(证载面积合计:1399.15平方米;实测面积合计:1255.9平方米)按实测面积办理相关确权手续;2同意对龙门下坊信用社、新篁信用社、横峰城市信用社(老兴安)、联社现办公大楼4宗国有划拨土地(证载面积合计:2622.75平方米;实测面积合计:2696.4平方米)按证载面积,对龙门信用社(老信用社)、青板信用社、上坂信用社、葛源乡信用社4宗国有划拨土地(证载面积合计:3395.94平方米;实测面积合计:2969.4平方米)按实测面积(共计5592.15平方米)转为商服出让用地并办理相关确权手续,按评估价依法补交出让金420万元;3、同意对上畈信用社、城南信用社等4处新建房产办理不动产登记证;4、同意对葛源信用社、岑阳信用社等14处已建房产办理相关确权手续;5、授权袁飞常务副县长负责,县人民银行为牵头单位,继续加大公职人员及公办单位不良贷款清收力度;6、本着支持改制的原则,县信用联社改制成功后县财政奖励294万元。会议要求,以上涉及土地和房产确权、办证等工作,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依法依规操作。会议决定,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二、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横峰县建筑安装工程耗用材料税收管理办法》。会议认为,制定建筑安装工程耗用材料税收管理办法是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控制税源流失的有效举措,有利于促进我县建材行业规范有序发展。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齐抓共管,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规范征管程序并予以公开。会议决定,该文件从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三、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横峰县统筹整合涉农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会议决定,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四、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横峰县“一县一品”特色农业保险方案》。会议要求,开展“一县一品”特色农业保险是落实扶贫攻坚的重要举措,要充分利用好这项惠农政策,加大水稻制种推广种植力度,县财保公司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和水平,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五、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横峰县免费婚前检查实施意见》。会议决定,为切实提高婚检率,本着“方便办事、便于管理”的原则,将婚姻登记中心派驻到县卫计委办公,实行婚检、婚姻登记、优生服务“一站式服务模式。
六、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会议决定,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七、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调整横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八、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横峰县公安局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试点方案》。会议决定,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九、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会议决定,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并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十、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横峰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十一、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会议决定,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十二、会议研究并同意成立横峰县人民防空指挥部。
十三、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会议决定,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十四、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横峰县2016年异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横峰县水利扶贫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横峰县移动通信信号村村通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横峰县广播电视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横峰县电力扶贫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横峰县交通扶贫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横峰县村庄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横峰县就业扶贫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横峰县教育扶贫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横峰县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横峰县保障扶贫工程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横峰县安居扶贫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横峰县产业扶贫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横峰县2016年生态保护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会议认为,既要贯彻上级要求,又要符合我县实际,要形成部门合力。授权县政府各位副县长进一步征求部门意见修定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十五、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横峰县气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六、会议研究了关于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事宜。会议指出,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为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下达给我县的刚性任务,必须要按照时间节点确保创建成功。会议就有关事项议定如下:1、同意县林业部门提出的《横峰县开展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成立横峰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同意适时召开全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动员大会;3、要本着“节约、必须”的原则,保障创建工作经费。会议决定,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十七、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会议认为,要鼓励社会力量、吸引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机构。会议决定,关于具体奖励额度,授权周文斌副县长商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原则上不低于市里的奖励支持力度。
十八、会议听取了县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轨道板厂转让事宜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县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会同县审计、法制等部门,对协议的合法性及转让主体和转让价格提出审核意见,报下一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十九、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横峰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会议决定,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二十、会议还研究了人事任命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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