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4日,县长潘琍主持召开了第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副县长袁飞、王芳、邱俊、周文斌、钟梁,县政府党组成员、横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县委办主任严志平,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黄汇敏,县政府党组成员、监察局局长徐影军等参加会议;县人大副主任胡长旺,县政协副主席池中,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项小军,县政府法制办主任祝锡武等列席会议;宣传部谢华忠,政法委章正福,农工部黄必泉,审计局方岁林,编办叶立宏,发改委张照贵,工信委杨军,卫计委王普河、黄先河,建设局胡斌,城乡规划局陈茂忠,房管局郑吉进,交通运输局陈填心,国土资源局李贤军,农业局李惠民,扶贫和移民办张敏,民政局杨朝雪,农开办宁文,安监局胡长华,电子政务办王飞荣,城投公司何利军,人社局徐金良,林业局张干元,水利局饶麟以及各乡镇(街道、场、办)长(主任)列席会议相关议题,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通报了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会议指出,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有利于依法行政,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进一步释放简政放权红利。
二、会议传达了全市“十百千万”创建工作调度会和“美丽上饶、秀美乡村、幸福家园”建设动员大会精神,并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决定,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三、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进一步推进“秀美乡村、幸福家园”创建实施意见》。会议授权周文斌副县长召集相关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四、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横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大局观念,积极支持配合,坚决服从于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加大向上沟通和横向交流力度,积极探索涉农扶贫资金整合的有效途径,努力实现涉农扶贫资金“投入科学、安排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五、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晶科能源与横峰县战略投资协议》。会议决定,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六、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政府会议制度严肃会议纪律有关事项的通知》。
七、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横峰县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会议授权袁飞常务副县长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八、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横峰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会议强调,政府系统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化解矛盾、规范行为,使各项行政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九、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横峰县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会议认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既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具体举措,又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有效途径。会议要求,县电子政务办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十、会议研究了关于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事宜。同意聘用王玉峰等61名同志为横峰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试用期一年,录用单位与其签订5年服务期聘用合同,按相关规定规范操作。
十一、会议研究了关于农林水招录定向委培生事宜。会议就有关事项议定如下:1、鉴于2016年水利三定向入学考试第二名薛雯慧自愿放弃,同意招录第一名侯昊、第三名余元成为水利三定向生;2、同意招录饶亦心、姜文秀、罗宇瑶为2016年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生;3、同意招录郭宋玲、陈紫薇、蒋艳玲、肖宇欣、周连鹏、邱秋、吴思思、俞益峰为2016年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生。
十二、会议研究了关于解除黄建瑞等13名同志人事关系事宜。会议决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同意对黄建瑞等13名自愿辞职的同志予以下编、解除人事关系及工资关系,按相关规定规范操作。
十三、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会议决定,艰苦边远地区的乡村医生和离岗退出的老年乡村医生的生活补助与全市各地同步执行。
十四、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加强村级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实施意见》。会议要求,卫计部门要按照标准统筹做好2016年村级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的同时,提前谋划2017年的村级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工作,确保2017年村级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全覆盖。
十五、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横峰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会议指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能够有效缓解贫困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实施好医疗救助制度,严格标准线,建好台账,做到应助尽助。同时要做好回访工作,文件实施情况半年后在政府常务会上通报。
十六、会议研究了关于2016年度城乡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安置事宜。会议决定,同意按标准发放自谋职业金或自主择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对郑有金(三级转业士官)1名符合政府指令性岗位的安置人员安置在县规划监察大队。
十七、会议研究并同意已达到恢复生产条件并经县安监局和岑阳镇政府复产验收的铺前煤矿二井和银英煤矿恢复生产。会议要求,县安监局和岑阳镇政府要切实加强监管,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十八、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横峰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在实施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实施细则》,积极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今后所有政府性投资项目合同都要经县政府分管领导把关,并报县法制办审核。会议授权袁飞常务副县长牵头,召集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十九、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横峰县农民建房和控违管理暂行办法》。会议授权邱俊副县长召集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将次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二十、会议研究了关于非常设机构调整事宜。
二十一、会议研究了关于人事任免事宜。
二十二、会议研究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纪处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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