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府办字〔2017〕19号
横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横峰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横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兴安街道办事处、红桥场、新篁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横峰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横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
横峰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为进一步加快推动全县全民健身事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赣府发〔2016〕4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不断丰富全民健身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重视体育健身、支持体育健身、参与体育健身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基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综合水平不断提升,初步建立覆盖城乡、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进一步增加。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30%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
(二)城乡居民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建立完善的全县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和监测运行机制,全县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标准的城乡居民人数比例达到市级平均水平。培养和增强青少年体育锻炼兴趣和意识,全面落实“全国亿万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倡导科学、健康的青少年健身和运动理念。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
(三)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有较大发展。在村庄布局调整和城市化进程中,同步开展健身设施的规划建设。大力推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提档升级,继续完善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基层体育设施建设水平。建设一批体育公园、体育广场、体育长廊、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和全民健身户外营地等,努力达到15分钟的健身圈,进一步改善群众体育健身条件和环境。打造具有横峰特色的群众体育活动,建立广泛性、多样性和上下联动的群众体育活动长效机制。
(四)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加强体育总会和单项体育协会等体育社团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及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学生等体育协会,社区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妇女健身站(点)有较大发展。县级单项体育协会10个,80%的社区和70%的行政村普遍建立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五)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发展。加快建立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骨干队伍,力争到2020年,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全县总人口的万分之三,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证书人数力争达到600人以上。发展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培训基地,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
三、措施、监督和保障
(一)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责。将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经费、机构和人员等方面给予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政策扶持等多种方式,扩大公共服务覆盖范围,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发挥激励机制,把全民健身作为精神文明、文明城市等各类评选表彰的重要指标。
(二)加大财政对全民健身事业投入力度。各乡镇(街道、场、办)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要求,将全民健身事业经费和基本健身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并随国民经济发展逐年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比重。坚持以政府公共投入为主导、体育彩票公益金投入为引领、社会各界支持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资原则,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每年向社会公布全民健身事业经费支出情况,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弱势人群全民健身事业的经费扶持力度。留归体育主管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并加强监督管理。
(三)大力开展各类群众体育活动。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参与性强、覆盖面广的群众体育活动,以承办环鄱阳湖国际自行车赛为契机,充分利用“皇后赛道”开展体育结合旅游活动,依托每年的迎“五一”全县登山比赛,带动开展体现我县特色的篮球、游泳、武术、健身气功等传统群众体育活动,努力扩大我县传统体育全民参与的影响力。各地、各部门要定期举办综合性运动会,每年举办一次单项体育竞赛活动。县教体局要在“ 全民健身日”活动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群众体育活动,提供免费健身指导服务。努力营造群众积极健身、团结友爱、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四)大力发展社区体育。要将县城社区体育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以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为重点,不断改善社区居民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提供基本体育公共服务。要加强对体育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和基层体育组织的作用,做好社区体育工作。
(五)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日常性的健身活动。广泛组织开展广播体操、拔河、登山、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普及面广的体育运动项目和健身操(舞)、传统武术、健身气功、太极拳(剑)、跳绳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提高群众参与体育和健身活动的积极性。
(六)加快发展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加大对广大农村和城镇社区等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县、乡、村三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建设,认真落实我县“十三五”规划中的全民健身项目建设工程,力争到2020年县体育中心足球场、公共田径跑道足球场、兴安街道城北足球场、全民健身中心全面竣工,形成一个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的县级全民健身中心。继续加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实施力度,各乡镇(街道、场、办)要将农村体育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城乡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均衡配置。到2020年,力争全县60%的行政村建有一个小型健身场所,三分之一的乡镇场建有一个农民健身广场。
(七)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切实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积极开展“全国亿万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逐步增加中小学体育课时,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使学生掌握2项终身受益的体育技能,养成经常性体育锻炼的习惯。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运动会。搞好县少儿体校的管理和建设工作,举办青少年体育竞赛、展示活动,积极组织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单项竞赛和上级有关单位组织的竞技比赛等活动。
(八)积极推进老年人健身活动。重视老年人的体质和健康,倡导科学、文明的健身理念,推广适应老年人身体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要形成全社会关心、尊重、支持老年人健身活动的风尚。
(九)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大力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提高残疾人的身体素质和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加强无障碍体育设施建设,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
(十)着力推动职工体育。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职工体育工作,广泛建立职工体育活动中心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体育竞赛。坚持工间(前)广播体操制度,开展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体质测试活动。有条件的单位可每年举办1次职工体育运动会。
(十一)建立健全国民体质监测网络。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场、办)要配备体质测试器材,逐步建立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常态化机制,并将本地国民体质状况定期向社会公布,作为制定和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要依据。全面实施《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经常、持久地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体质健康水平和体育技能水平。
(十二)组织和支持社会体育指导员发挥作用。体育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设立社会体育指导员专项经费,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管理,努力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和支持。
(十三)做好全民健身宣传、科研和法制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大全民健身事业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的意识和积极性。要积极邀请并组织体育健身专家定期深入乡镇、社区、村组,有针对性地开展健身知识辅导讲座。借助“全民健身活动日”、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种体育活动加强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和参加体育健身的社会风气。
四、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教体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推行和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场、办)要按照本实施计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民健身实施计划顺利实施。
(二)强化考核和评估。县教体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本实施计划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积极指导开展体育强县、强乡创建活动。县政府将对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单位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横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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