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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时间 2016-12-13 16:48: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3030-0802-2016-000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人

信息名称: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事项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3、《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省政府145号令) 《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146号)
办理对象及范围:
法人
办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即可受理。
申办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备案申请报告(可委托有工程咨询资格的单位编制)一式5份。主要内容:1、项目申报报告单位基本情况;2、项目名称;3、建设性质;4、建设地点;5、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6、总投资和资金来源等。项目申请报告单位要对项目备案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县发改委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2、县发改委窗口人员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涉及其它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3、对准予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向项目申请报告单位出具项目备案文件;对不同意备案的项目,向项目申请报告单位出具不予备案决定书,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
办理时限:
如无特殊原因,县发改委在4个工作日内,下达批复。
费用情况:
不收费
承办机构:
县发改委
办事时间、地点、邮编:
联系方式:
0793-5782576
监督电话: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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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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