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运管所服务承诺:
为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道路运输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我所特向社会承诺实行七项服务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服务承诺内容
1、公开办事制。凡企业和群众办理道路运输业务须知的重要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一律上墙公开。
2、首问责任制。对于企业和群众的咨询,第一被问及的工作人员,如果咨询事项由其主办,则直接办理。如果不由其主办,由该工作人员引领企业和群众到主办人员处办理,不得推诿。
3、一次性告知制。业务经办人员要认真审查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的资料,对手续、程序不全的一次性告知。
4、文明用语制。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耐心解释政策法规。认真接听每一个电话,耐心回答每一个问题。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不说脏话、粗话,更不得与服务对象吵架和发生肢体冲突。
5、限时办结制。对运输企业和群众提出的申请事项,手续完备的,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的时限给予办理和回复,不得无故拖延。
6、规范执法制。运政执法人员实施执法检查不少于3人,必须做到着装整齐,佩戴齐全,主动出示交通行政执法证件。按程序执法,规范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做到同行同罚,一视同仁。
7、廉洁执法制。严格遵守交通运输系统廉政建设“八条禁令”,杜绝“吃、拿、卡、要”现象,不得接受经营业户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不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
二、违诺责任追究
我所干部职工有违反以上承诺规定的,欢迎运输企业和群众向我所或者市运管处举报,经查属实的,我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党纪政纪责任,并回复举报投诉人。
三、投诉举报电话:
上饶市横峰县运管所:0793--5794574
市运管局:0793--8267300
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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