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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生成时间 2016-10-10 15:43: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3100-0801-2016-001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人

信息名称:
特困人员供养
事项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江西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5号)
办理对象及范围:
办理条件: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申办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
3.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4.残疾证。
办理流程:
村民本人向村委会(敬老院)书面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报送材料)—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送材料)—县民政局入户调查(审批)—发五保证(集中供养人员签订协议、接收入院)
办理时限:
费用情况:
承办机构:
横峰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办
办事时间、地点、邮编:
联系方式:
0793-5789797
监督电话: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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