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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峰县基层水利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

发布单位
横峰政府 生成时间 2015-07-20 09:43:4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3000-0502-2015-000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人
 

横峰县基层水利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

为贯彻落实省水利厅、省编办、省人保局、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的通知》(赣水人事字[2012]64号)和省水利厅《关于2015年度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计划的批复》(赣水人事字[2015]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我县计划定向培养一批基层水利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向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定向生应具备的条件
  1、学生自愿,家长同意,身体健康。
  2、愿意从事乡镇水务站、基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工作,本县户籍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历届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6731日以后出生),要求201511日前迁入本县。

3、未被公安机关处罚。

4、未违反计划生育。

5、自愿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三、定向招生名额
  本次定向培养3名乡镇水务站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利专业技术人员。
  四、定向招生报名及录取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721723日下午1700前。
  2、报名地点:县水利局办公室,电话:5783343,联系人:廖志军。
  3、报名须带材料:高中或以上学历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一寸红底近期免冠照片3张(需提供电子版,像素要求295×413,照片标注姓名),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
  (二)考试

814考生凭个人身份证到省水利水电学校领取准考证,815日考试。考试大纲及模拟试卷在省水利水电学校官方网站公布,考试安排及考试其它相关事宜于85日后可在省水利水电学校官方网站查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网址为:http://www.jxslsd.com/)

(三)定向培养学生的录取
   由省水利水电学校组织入学考试。实行双线控制:一是划定最低录取线,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以录取;二是根据申报的计划数量,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定向”生。
  (四)“三定向”学生的培养
  “三定向”学生由江西省水利水电学校负责培养,并根据需要,定向培养设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农业水利技术2个专业的学生。高中毕业生学制两年。
  (五)“三定向”学生的就业
  1、“三定向”学生毕业经考试合格后,颁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由生源所在县水利局和人保局根据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进行考核,办理聘用手续,派遣到乡镇水务站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工作。未能毕业或考核不合格的“三定向”学生,自主择业。
  2、被聘用的定向生在聘用单位服务时间要求在六年以上,六年内不得调入其他事业单位。不满六年自行离开聘用单位的,按协议需承担违约责任。

  特此公告
 

横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横峰县水利局

                            

201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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