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2015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中办发〔2011〕10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旅游强省建设的意见》(赣发〔2013〕11号)精神和要求,推动全省红色旅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夯实建设旅游强省的基础。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旅游局、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厅编制了《江西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2013-2017年)》(以下简称《规划》),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落实,并就《规划》实施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规划实施的总体协调,整体推进,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协同,主动配合,形成加快红色旅游发展的强大合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落实保障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认真做好《规划》项目的前期工作
为积极推进规划的实施,对纳入《规划》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十二五”红色旅游公路建设项目,国家将安排专项建设资金给予定额补助,逐年滚动实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依据《规划》所确定的建设内容和规模,需履行可研报告审批程序后方可纳入年度投资需求计划,可研报告的审批要遵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履行规划、环评、土地预审、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项目,需按相关法律法规征得文物、建设部门同意。“十二五”红色旅游公路建设项目,要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十二五”期红色旅游公路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赣交规划字[2012]20号)要求做好相关前期工作。
三、切实抓好《规划》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对纳入《规划》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认真做好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严格保证所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专款专用,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保证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项目按期完成。工程项目完工后,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要及时分别对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十二五”红色旅游公路建设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分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和省交通运输厅。
附:《江西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2013-2017年)》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 江西省旅游局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江西省文化厅
江西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2013-2017年)
江西是著名的革命老区,发展红色旅游,对江西和全国都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新世纪以来,特别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江西省红色旅游发展纲要的通知》(赣府发〔2004〕34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红色旅游的若干意见》(赣发〔2006〕5号)印发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红色旅游的发展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红色旅游持续健康发展并引领全国。实践证明,红色旅游是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的政治工程,是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文化工程,是促进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富民工程、民心工程,对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2015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11〕10号),推动全省红色旅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夯实建设旅游强省的基础,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13年至2017年。
1.红色旅游资源丰富,品牌优势明显。江西红色旅游资源极为丰富,在全省各地分布着大量的革命胜迹、旧址和纪念物,有14处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79处省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拥有中国革命摇篮井冈山、人民共和国摇篮瑞金、人民军队诞生地南昌、中国工人运动策源地安源等为代表的著名革命圣地,是中国红色文化中的璀璨瑰宝。近年来,江西红色旅游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品牌进一步打响,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江西已经成为了全国红色旅游的排头兵、模范兵,推动了全国红色旅游的持续健康发展。
2.“红、绿、古”交相辉映,发展前景广阔。江西旅游资源丰富,种类多、品位高,拥有国家旅游资源标准分类八大类155种基本景观中的153种。全省有4处世界遗产,4处世界地质公园,14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5个国家湿地公园,45个国家森林公园,22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名胜区。“红、绿、古”是江西旅游的鲜明特征,构成了江西独特的旅游资源优势,省内的红色旅游资源又大多与绿色旅游资源、古色旅游资源有机融合,相映生辉,对发展红色旅游十分有利,前景广阔。
3.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发展基础较好。近年来,江西高标准、高质量地建成了井冈山革命博物馆、八一起义纪念馆、上饶集中营革命烈士纪念馆、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苏区干部好作风陈列馆等一批红色纪念场馆。改善了全国红色旅游第一批经典景区内旅游公路、游步道,公厕、游客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条件,丰富了相关景区景点的内涵,提升了相关景区景点的旅游接待水平,为全省红色旅游的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4.区位条件优越,客源市场潜力大。江西地处沿海腹地,紧邻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与闽东南三角区,是唯一能同时接受三大经济区直接辐射的省份,客源市场前景十分广阔。近年来,江西大力推进铁路、机场等交通设施建设,基本形成了完善的水、陆、空交通网络,极大地提高了江西的通达能力。截至2012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4260公里,“四纵四横”高速公路主骨架已基本建成,实现了100%的乡镇和建制村通水泥(沥青)路、100%的乡镇和91.4%的建制村通班车。交通条件的改善,又进一步提升了江西承东启西、联南络北的区位优势。
5.上下形成共识,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新世纪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红色旅游,在全国率先提出红色旅游概念,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西省红色旅游发展纲要》、《关于大力发展红色旅游的若干意见》,从2005年起每年举办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博览会,从2006年起每年举办中国红歌会,将红色旅游作为旅游业的发展重点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门成立了省红色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各重点红色旅游市(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与此同时,随着红色旅游吸引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参与红色旅游的热情日益高涨,群众基础扎实。红色旅游景区的游客来源已由过去的单位组织为主,逐渐转变为单位组织和游客自主出游并重;老区群众通过大力开发红色旅游商品,提供餐饮、住宿等多样化旅游服务,已经把参与红色旅游发展作为脱贫致富的一种重要途径;政府导向性投入和系列优惠政策极大地调动了社会资本投资红色旅游产业的积极性。通过十几年的探索和实践,加快发展红色旅游已经成为全省上下的共识,“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已经形成。
1.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十一五”期间,江西省旅游业发展保持了两位数增长,高于全国平均增速,成为我国新兴旅游热点地区之一。全省旅游年接待总人数由2005年的5095.1万人次增加到2012年的2.05亿人次,年均增长22.50%,其中:红色旅游年接待人数由2005年的1760万人次增加到2012年的7150万人次,年均增长23.45%;旅游总收入由2005年的320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400亿元,年均增长23.12%,其中:红色旅游总收入由2005年的110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560亿元,年均增长28.43%。旅游住宿餐饮、旅游商品产销、旅行社、旅游交通、旅游文娱等旅游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成为江西红色旅游发展的重要支撑。
2.消费市场更加活跃。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大众消费将成为未来社会消费的主流,而旅游作为大众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大众性消费已成大势,发展前景广阔。同时,旅游是青少年普遍喜欢参与的时尚型、文化性的高层次生活消费活动,通过开展红色旅游活动,可以将革命历史知识、革命传统和革命精神以旅游的方式传输给广大青少年,潜移默化,行之有效,受到广大家长的欢迎。
3.政策环境更加有利。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的发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大省建设的若干意见》(赣发〔2009〕10号)等一系列支持旅游发展政策措施的出台,为旅游业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特别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等14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红色旅游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2008〕246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2015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11〕10号)明确提出将进一步加大对红色旅游的支持力度,我省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二期总体建设方案》(发改社会〔2012〕1654号)的项目个数、总投资及中央安排的补助投资规模位居全国前列,为江西红色旅游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1.红色旅游内涵挖掘不深。受红色资源影响,各地红色旅游发展不平衡,一些干部群众对新形势下发展红色旅游的意义认识仍然不足,对红色旅游内涵的挖掘仍然不深。许多红色旅游景区基础设施仍比较薄弱,纪念场馆陈列设施落后,展陈内容雷同,主题特色不够集中、突出,大多以展示形式为主,方式单调,缺乏现代声光电技术和观众参与项目,难以有效引发观众兴趣。红色旅游产品(包括景区、线路)与“贴近历史、贴近生活、贴近大众”的需求之间还有一定的距离,有些景点开展了一些参与性活动,但多数还是停留在化装拍照、观赏节目、饭菜品尝等浅层次上,缺乏对革命文化、军事文化、战争文化等红色文化内涵的深层挖掘。受研究力量、现有资料和历史时间的推移等原因的影响,对井冈山、苏区等精神内涵的深入研究与挖掘整理还不够。
2.红色资源保护利用难度较大。由于我省红色资源极其丰富,保护任务繁重,保护经费的投入与现实需求之间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受资金不足影响,一些革命旧址,多为土木结构,年久失修,破损较为严重,保护难度较大;部分红色文物由于缺乏收购经费,至今仍散落在民间,难于有效保护和管理。
3.红色旅游产业化程度不高。从开发方式来看,江西部分红色旅游景区景点开发比较粗放,吸引和感染游客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从客源市场来看,江西红色旅游主要的客源为国内游客,国际市场还需加快开拓,红色旅游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社会和经济功能需进一步强化。从产业延伸来看,江西红色旅游虽然已初步形成了产业体系,但产业化程度不高,围绕旅游经济各要素形成的专业性企业还不多,部分地区旅游产业链条还不完整。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为主题,紧紧围绕“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总要求。遵循旅游产业发展规律,通过政府组织引导、社会积极参与和市场有效运作,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继续加强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建设,加强革命历史文化遗产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深入挖掘红色旅游思想文化内涵,不断丰富发展内容,积极创新发展方式,全面提升服务质量,逐步完善产业体系,进一步增强红色旅游的时代感和现实感,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发展后劲和活力,最大限度发挥其政治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发展红色旅游要与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相结合,与加强和改进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与保护和利用革命历史文化遗产相结合,充分发挥红色旅游教育功能。同时,要与富民工程相结合,推动红色旅游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使红色旅游成为推进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带动革命老区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
2.坚持发展事业与壮大产业相结合。科学区分红色旅游事业与旅游产业的性质,正确处理好两者关系,在最大限度地发挥红色旅游的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的基础上,注重遵循旅游产业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将红色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进一步壮大产业规模,加快形成红色旅游产业体系。
3.坚持有效保护与有序开发相结合。始终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在利用中加强保护,推进发展红色旅游与有效保护革命文物相结合,与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相结合,努力走出一条“有效保护、有序开发、科学利用、保护与开发并举”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4.坚持统筹规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注重与城乡建设、交通建设、环境保护、遗产保护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等工作的衔接,注重与绿色、古色旅游的融合,注重与跨行政区域的红色旅游景区的联合,重点打造不同历史时期代表性强、吸引力大、影响广泛、群众满意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5.坚持实事求是与开拓创新相结合。保持革命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风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现有历史遗存以保护修缮和改善基础设施为主;新建设施要严格履行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朴素实用,力戒奢华,避免大拆大建和重复建设。要立足自身实际,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挖掘和丰富文化内涵,鼓励在体制机制、制度措施、规范管理等方面积极创新探索,全面提升红色旅游发展质量,增强红色旅游发展活力与后劲。
6.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打破部门分割,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广泛利用社会资源,走开放式发展之路。强化政府在红色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责。经营性项目实行市场化运作,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红色旅游景区的建设经营,创新红色旅游产业发展方式,增强发展能力,完善产业体系,全面推进红色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1.总体目标。到2017年,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的44个重点景区基础设施和环境面貌全面改善,重要革命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红色旅游宣传展示和研究能力明显增强,配套服务更加健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红色旅游的积极性和满意度显著提升,综合效益更加突出。江西成为红色旅游与其他旅游融合发展的示范区、国内外红色旅游首选地和中国红色旅游强省,继续引领全国红色旅游发展。
2.品牌创建目标。到2017年,红色旅游成为我省形象窗口和“江西风景独好”旅游品牌形象的重要内容,江西“红色摇篮,绿色家园”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品牌,井冈山、瑞金建设成为全国红色旅游示范区,南昌、井冈山、瑞金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著名的红色旅游目的地,萍乡、上饶建设成为国内著名、国际知名的红色旅游目的地。其他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的重点景区建设成为省内著名、全国知名的红色旅游景区景点。
3.经济效益目标。到2017年,全省红色旅游接待人数突破1.9亿人次,预计占全省旅游接待人数的40%左右;红色旅游综合收入达到1900亿元,预计占全省旅游综合收入的40%左右。
4.社会效益目标。江西红色旅游成为弘扬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九八抗洪精神的重要途径,成为我省形象窗口和旅游品牌的重要载体,成为促进就业再就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成为老区人民脱贫致富的重要产业。到2017年带动直接就业70万人,间接就业300万人;参与红色旅游的群众人均年增收800元以上。
三、总体布局
全省红色旅游按照“一个核心、二个示范区、五大片区、六条精品线路”和红色、绿色、古色、蓝色旅游有机结合的原则进行总体布局。
(一)一个核心
一个核心即南昌市,是江西红色旅游的主要集散地。空间范围主要包括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新建县,共2区1县。以南昌八一起义等重大历史事件为主线,重点完善和提升新建县小平小道景区,构建以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新建县小平小道为代表,以八一广场、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江西省革命烈士纪念堂、方志敏烈士墓为重要内容的南昌红色旅游区,将红色旅游融入革命历史文化名城和南昌花园城市中,进一步提升英雄之城形象。
(二)两个示范区
1.井冈山红色旅游示范区。突出中国革命摇篮的主题和革命胜地与秀丽风光相结合的特色,重点加强井冈山革命遗址群、井冈山革命博物馆等革命精神展示区的作用,进一步弘扬和提升伟大的井冈山精神,将井冈山打造成“全国红色旅游的首选地、中国信念的精神高地、中外驰名的特色生态山城、中国一流的旅游胜地、全国红色旅游精品城市、国际知名的山地休闲与养生度假地”。
一是在革命斗争精神传承方面将井冈山打造成为全国红色旅游示范区。积极发挥井冈山干部学院、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培训机构在开展红色教育培训和党性教育方面的作用,让井冈山成为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先行示范区、党性教育活动教学实践地。通过广大游客参与“吃一顿红军套餐、听一堂革命传统教育课、走一段红军小路、祭扫一次红军烈士墓、唱一首红色歌曲、看一场红色经典歌舞”的旅游活动,将红色旅游与革命传统教育紧密结合起来。
二是在旅游产业发展方面将井冈山打造成为全国红色旅游示范区。充分利用井冈山丰富独特的旅游资源,在红色旅游与绿色旅游融合发展上成为全国的示范。发挥大型实景演出《井冈山》等舞台艺术精品的作用,加强井冈山革命旧居旧址群的保护和红色文化内涵的提升,在红色旅游与红色文化融合上成为全国的示范。大力推动红色旅游和其他旅游市场主体相结合,培育一批以红色旅游为主营业务的旅游企业,加快推进井冈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在红色旅游产业体系上成为全国的示范。
三是在富民工程方面将井冈山打造成为全国红色旅游示范区。进一步推动老区群众参与提供红色旅游餐饮、住宿等多样化旅游服务,增加当地居民收入,促进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在红色旅游富民工程上成为全国的示范。
四是在景区建设和行业管理方面将井冈山打造成全国红色旅游示范区。按照国家5A级景区和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的标准,进一步完善景区的综合服务功能,强化景区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在红色旅游景区建设和管理上成为全国的示范。
2.瑞金红色旅游示范区。突出共和国摇篮的主题和红色故都与客家风情相结合的特色,重点加强瑞金市中央苏区革命遗址群、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等革命精神展示区的作用,进一步弘扬和提升伟大的苏区精神。
一是在苏区精神传承方面将瑞金打造成为全国红色旅游示范区。加强苏区精神和中央苏区历史的宣传推介,扩大苏区精神的影响力。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在瑞金设立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立完善以瑞金沙洲坝、叶坪、云石山、大柏地革命旧址群为龙头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集群,成为全国各级各地党员干部、青少年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首选课堂和示范地。
二是在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将瑞金打造成为全国红色旅游示范区。实施瑞金革命遗址保护规划,加强革命遗址、烈士纪念设施等保护和修缮,提升革命旧居旧址遗迹的展览展示水平,在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成为全国的示范。
三是在旅游扶贫方面将瑞金打造成为全国红色旅游示范区。加快建设瑞金红色旅游扶贫示范区,形成以红色旅游开发为载体,以多层面旅游扶贫参与主体、多元化旅游扶贫协作部门、多渠道旅游扶贫手段为特色的旅游扶贫模式,在红色旅游扶贫方面上成为全国的示范。
四是在红色与绿色、古色旅游资源融合方面将瑞金打造成为全国红色旅游示范区。推进瑞金共和国摇篮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瑞金罗汉岩风景名胜区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加强赣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建设,加大对粜米巷历史文化街区、九堡密溪古村的保护和开发力度,进一步挖掘旅游文化资源,在红色与绿色、古色旅游资源融合方面成为全国的示范区。
(三)五大片区
1.赣中南红色旅游区。主要包括吉安市青原区、井冈山市、吉水县、永丰县、泰和县、永新县,共1区1市4县。以井冈山革命斗争等重大历史事件为主线,重点抓好井冈山全国红色旅游示范区创建,通过强化旅游资源整合力度,串联其它旅游景点,构建以井冈山革命博物馆为代表,以东固革命根据地纪念馆、东固革命根据地旧址群、井冈山革命旧址群、三湾改编旧址、泰和革命烈士纪念馆、泰和马家洲集中营为重要内容的赣中红色旅游区,将红色旅游融入井冈山绿色生态和吉安庐陵文化中,推进“红蓝绿古”四色旅游协调发展。
2.赣南红色旅游区。主要包括赣州市章贡区、瑞金市、信丰县、大余县、兴国县、于都县、宁都县、会昌县、石城县、寻乌县,抚州市资溪县、黎川县、南丰县、广昌县、乐安县、宜黄县,共1区1市14县。以创建中央革命根据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建立、“反围剿”斗争等重大历史事件为主线,围绕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区、全国著名的红色旅游目的地建设,重点抓好瑞金全国红色旅游示范区创建,构建以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中央苏区反‘围剿’战争纪念馆等为代表,以兴国将军纪念园、兴国县烈士陵园、赣州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旧址及纪念馆、会昌粤赣省委旧址群、寻乌调查旧址、中央红军长征第一渡旧址群、于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石城狙击战纪念园、广昌驿前红三军团宿营地、南丰县康都会议旧址、黎川县闽赣省旧址、资溪县下张党支部旧址、宜黄县第四次反围剿纪念亭、乐安县大湖坪改编旧址等为重要内容的赣南红色旅游区,打造以红色精神为主题,客家风情为底蕴的赣南红色经典旅游圈。
3.赣西红色旅游区。主要包括宜春市铜鼓县、上高县、万载县,萍乡市安源区、芦溪县、莲花县,新余市渝水区和九江市修水县,共2区6县。以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秋收起义等重大历史事件为主线,构建以秋收起义纪念地系列景点、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等为代表,以罗坊会议纪念地、芦溪县卢德铭烈士陵园、莲花一支枪纪念馆、万载县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旧址、上高抗日会战旧址等为重要内容的赣西红色旅游区,通过与温泉养生、高原草甸风光的结合,着力将红色融入赣西绿色精粹旅游圈。
4.赣东北红色旅游区。主要包括上饶市信州区、玉山县、铅山县、横峰县、弋阳县,景德镇市浮梁县、乐平市,鹰潭市余江县,共1区1市6县。以创建赣东北模范苏区、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等重大历史事件为主线,围绕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主动融入鄱阳湖生态旅游区建设,构建以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旧址群、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纪念馆(碑)为代表,以上饶集中营革命烈士陵园、方志敏纪念馆、石塘镇新四军整编旧址、新四军瑶里改编及程家山旧址、红十军建军旧址、赣东北革命委员会旧址、余江县血防纪念馆等为重要内容的赣东北红色旅游区,依托世界自然遗产三清山、龙虎山、龟峰和千年瓷都景德镇、“中国最美乡村”婺源等,着力打造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生态旅游目的地。
5.赣北红色旅游区。主要包括九江市浔阳区、共青城市、庐山,共1区1市1管理局。突出以庐山会议、九八抗洪等重大历史事件为主线,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在1949年以后,在带领人民不断前进的征程上所留下的奋斗足迹、所创造的丰硕成果为主题,构建以庐山会议旧址及领袖旧居群、九八抗洪精神教育基地为代表,以共青城创业史陈列馆等为重要内容的赣北红色旅游区,依托世界文化遗产庐山和鄱阳湖、柘林湖等重要水域,着力打造赣北滨水环湖旅游圈。
(四)六条精品线路
科学布局线路产品,加快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体系。建设一条中国(江西)红色旅游极品旅游线路,努力使其成为在国内外旅游市场上具有很强影响力和吸引力的红色旅游龙头产品,对全省旅游发展产生辐射力与带动力。建设赣东南共和国摇篮之旅、赣北环鄱阳湖之旅、赣东北峰林丰碑之旅、赣中南革命摇篮之旅、赣西绿色精粹之旅等五条红色经典旅游线路,努力使其成为在国内外旅游市场上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吸引力的红色旅游拳头产品,发挥对全省旅游发展的支撑与带动作用。
1.一条极品红色旅游线路
中国(江西)红色旅游极品旅游线:南昌——吉安——井冈山——赣州·兴国——于都——瑞金——广昌——南丰——抚州——南昌。
2.五条红色经典旅游线路
(1)赣东南共和国摇篮之旅红色经典旅游线:赣州——兴国——宁都——广昌——石城——瑞金——会昌——寻乌——于都——大余——信丰——赣州。
(2)赣北环鄱阳湖之旅红色经典旅游线:南昌(东湖·西湖·新建)——共青城——九江·浔阳——庐山——景德镇(乐平·浮梁)——弋阳·龟峰——龙虎山·余江——南昌。
(3)赣东北峰林丰碑之旅红色经典旅游线:南昌(东湖·西湖·新建)——龙虎山·余江——弋阳·龟峰——横峰葛源——铅山——上饶·信州——玉山·三清山——景德镇(乐平·浮梁)——南昌。
(4)赣中南革命摇篮之旅红色经典旅游线:南昌(东湖·西湖·新建)——永丰——青原——泰和——井冈山——永新三湾——南昌
(5)赣西绿色精粹之旅红色经典旅游线:南昌(东湖·西湖·新建)——新余·渝水——萍乡(安源·芦溪·莲花)——万载——上高——铜鼓——修水——南昌。
以革命战争时期内容为重点,将1840年以来江西大地上发生的以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精神为主题、有代表性的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的历史文化遗存纳入红色旅游发展范围,并按主题内容划分为4个时期。
1.1840年至1921年时期。重点反映江西人民对西方列强入侵和封建王朝压迫展开不屈不饶、艰难求索奋斗历程的一系列历史事件。主要任务是集中整理太平天国运动西征军事时期在江西开展反封建斗争的历史资料;大力宣传义和团运动时期,江西群众捣毁法、英、美、德教堂三十九处等反抗西方列强压迫的英勇抗争精神。
2.1921年至1949年历史时期。重点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江西人民推翻反动政权、夺取全国胜利、建立人民共和国,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奋斗历程。主要任务是弘扬和提升伟大的井冈山、苏区精神。
3.1949年至1978年历史时期。重点反映中国共产党带领江西人民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奋斗历程。主要任务是弘扬小平小道所承载的中国改革开放的思想萌发地,共青城创业基地浓缩和见证的江西人民奋发图强、勇于开拓的精神风貌,以及余江血防纪念馆所承载的江西人民消灭血吸虫病的伟大成就。
4.1978年以来的历史时期。重点反映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实行改革开放,不断探索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奋斗历程。主要任务是弘扬伟大的98抗洪精神。
1.完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体系。以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为重点,进一步充实完善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第一批名录中的5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同时重点建设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第一批增补名录和第二批名录中的9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形成全面反映4个历史时期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体系。
2.实施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二期总体建设方案。规划实施31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加强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开展红色旅游活动所必须的旅游公路(景区到交通干线的连接公路及景区内部的专用旅游公路)、步行道、停车场、供电线路、供排水管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旅游厕所、消防安防设施、展陈场馆和环境整治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到2017年,所有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总体建设方案的景区基础设施和环境面貌全面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达到能够满足开展红色旅游活动的基本需要。
3.推动红色旅游与其他旅游产品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江西旅游资源优势,促进红色旅游与传统观光旅游、生态旅游、民俗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都市旅游、温泉旅游等项目融合发展,注重用红色精神感染人,用绿色美景留住人,用古色文化陶冶人,使红色、绿色、古色旅游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形成以红色旅游为主题、形式多样的复合型旅游产品和线路,增强其吸引力和竞争力,不断壮大红色旅游的整体实力和对革命老区发展的综合带动能力。
1.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和利用。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加强对重要文物、遗址遗迹、纪念地、名人故居、历史文献的修复和保护,推进红色历史文化资源的数字化保护和有效传承。重视革命文物和文献资料的发掘、征集、整理、研究和利用工作,不断拓展和深化红色旅游思想文化内涵。加强资源普查,落实保护措施,做好各类革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点编制并实施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遗址保护规划。
2.严格烈士纪念设施和史料遗物保护管理。加大烈士纪念设施和史料遗物的经费投入和保护管理力度,高质量高标准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落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相关法规,制定分级管理办法,分层次确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严格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强化保护单位的公益属性。已公布为文物的烈士纪念设施,要按照文物法严格保护、管理和利用。加强烈士史料和遗物的收集、抢救、挖掘、保护和陈列展示等工作。研究制定社会捐赠、志愿服务、义务劳动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动员社会力量支持烈士纪念设施和史料文物的保护管理。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和史料遗物的日常管理,严肃查处人为破坏和污损行为。
3.创新红色旅游宣讲和展陈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讲解演示活动,在井冈山、瑞金等有条件的红色旅游景区,合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增强展示效果,再现红色历史场景,使游客在参与互动中接受教育,受到熏陶。进一步提高讲解水平,丰富讲解内容,规范讲解材料,确保客观真实,增强知识性、趣味性和感染力,使广大游客通过红色旅游不断汲取精神力量,并转化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
(四)完善红色旅游配套服务体系
1.加快形成红色旅游产业体系。积极培育红色旅游市场主体,鼓励旅行社、酒店集团、运输公司等拓展与红色旅游相关的经营业务,培育一批以红色旅游为主营业务的旅游企业,支持革命老区群众参与和提供红色旅游餐饮、住宿等经营服务。
2.扩大红色旅游商品产销体系。加快建设红色旅游工艺品、文化用品、旅游食品、旅游纪念品等生产基地,生产适销对路的“名、优、特、奇、新”红色旅游商品;积极发展红色旅游商品销售网点,在主要红色旅游城市(景区)建立旅游购物中心;大力挖掘和推出反映红色文化的特色菜肴,建设一批红色文化主题酒店、红色经典主题餐厅,重点培育井冈山红军餐饮体验、兴国将军餐饮体验、红色故都餐饮体验等红色餐饮系列,满足广大游客的需求,使红色旅游商品产销和饮食消费的增长快于接待人数的增长。积极创作、生产、推广以红色文化为主题的演艺产品,精心组织中国红色旅游博览会、中国红歌会、红色旅游高峰论坛、中国(瑞金)红诗会、南昌国际军乐节等红色旅游节事、会展活动。
3.完善红色旅游交通体系。规划建设机场、铁路、公路、水路客运码头等交通设施和设计公交线路时,统筹考虑红色旅游发展需要。鼓励民航部门根据旅游客源情况,适时增开更多的航线、航班和旅游包机,积极推进南昌昌北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大航空旅游客源地航线(班)开发力度,积极推动开通红色旅游经典景区至机场的客运直达班线;鼓励铁路部门增开我省红色旅游城市与省外主要城市的始发客车和旅游列车,完善铁路客运站与红色旅游景区、景点之间的接驳服务。建成井冈山(厦坪)至睦村、寻乌至全南、抚州至金溪至资溪至光泽、兴国至赣县、南昌至宁都、南昌至上栗等高速公路,实现“县县通高速”;加大国省道干线公路改造力度,重点建设为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红色旅游精品线路配套的11条红色旅游公路,实现“县县通国道”;建成沪昆客专杭长段、赣韶、衡茶吉、武九客专、昌吉赣客专等铁路,实现南昌向东、向西、向北、向南都有高铁;建成上饶三清山机场,规划建设一批通用航空机场,完成赣州黄金机场、吉安井冈山机场改扩建工程,推动黄金机场航空口岸建设;加快赣江航道建设,结合梯级开发,尽早实现赣州—吉安—峡江三级航道通航。
1.理顺红色旅游景区管理体制。推进红色旅游景区管理体制改革,改变条块分割和规划不统一、管理不到位、经营不规范的状况。规模较大的红色旅游景区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综合管理机构,统一行使管理职能。整合烈士纪念设施资源,理顺隶属关系,统一归口民政部门实施保护管理,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的整体效能。红色旅游资源比较丰富的市、县(区),要遵循资源与产业结合、保护与开发统一的原则,逐步建立起旅游资源和产业管理一体化的旅游行政管理体制。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为理顺红色旅游景区管理体制创造有利条件。
2.创新红色旅游经营体制。创新红色旅游投入机制,鼓励多元化投入,积极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参与红色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引导社会各种经济主体参与红色旅游开发经营。创新景区运行管理机制,引入竞争和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红色旅游景区管理服务综合评价体系。对景区内纳入免费开放范围的博物馆、纪念馆,优化内部组织结构,整合内部资源,完善激励机制,提高运行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3.加强红色旅游区域合作。推进红色旅游景区联合编制旅游规划,编排旅游线路,开拓旅游市场,提高服务质量。大力推动省际区域合作,充分利用泛珠三角地区、中部地区、海西经济区、赣湘闽红色旅游协作区等已有的区域合作平台,积极构建无障碍旅游合作区,共同发展跨周边省市的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建立资源互享、客源互送、线路互推、政策互惠、信息互通、产品互补、效益互享的红色旅游合作发展新格局。
1.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各级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红色旅游的发展,研究红色旅游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有利于红色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红色旅游的协调发展。各级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红色旅游统计分析、信息报送、交流培训、活动组织、总结本规划执行情况等工作。
2.强化部门配合。各级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协同,主动配合,形成加快红色旅游发展的强大合力。宣传部门负责会同党史等部门审定陈列布展内容、重要活动和重大事件基本史实及重要提法、宣传报道口径,指导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方案,做好项目审核和投资计划安排;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红色旅游规划编制、课题研究、宣传推广、教育培训和革命文物保护、展示等方面经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免费开放工作;旅游部门负责红色旅游宣传促销、线路组织、管理服务、人员培训等工作,并负责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教育部门要将红色旅游作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课堂,作为学生校外活动、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范畴;民政部门要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保护及附属文物的征集展陈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与红色旅游发展相配套的交通项目计划安排和建设;铁路、民航部门要配合红色旅游做好有关车次、航班的组织调度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做好与红色旅游相关的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文化部门要组织革命历史题材文艺和文学创作,指导组织与红色旅游相关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和文艺演出活动;文物部门要组织编制和落实相关革命文物保护规划和维修方案,做好文物征集、展陈、维修和管理等工作;林业部门要做好森林生态旅游(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规划与红色旅游规划衔接工作,并指导与红色旅游相关的森林资源保护及培育等工作。
3.加强规划管理。各地要把红色旅游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和相关专项规划,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落实保障措施。严格按照《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二期总体建设方案》要求,集中力量完成方案内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建设任务,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未被纳入本规划的革命历史文化遗产要结合当地实际妥善保护。新建、扩建纪念设施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擅自修建巳故领导同志纪念设施的通知》(中发〔1999〕7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建立纪念设施有关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6〕5号)规定,按程序申报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1.加大财政引导资金的投入。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我省发展红色旅游,其中:省发改委负责争取红色旅游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支持纳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二期总体建设方案》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省财政厅负责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重点红色旅游区、旅游线路的规划编制和重要革命文物的保护、展示工作;省文化厅负责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重点红色旅游区和旅游线路上的革命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和展示利用工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争取国家交通建设资金重点支持为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红色旅游精品线路直接配套的干线公路建设。省级财政继续设立红色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红色旅游重点市、县(区)也应根据财力情况,安排红色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央和省级部门安排的促进服务业发展、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文化遗产保护、公路建设以及其他与红色旅游业相关的专项资金,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红色旅游项目予以倾斜。各类红色旅游景区(点)要对大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对红色旅游景区(点)内纳入免费开放范围的博物馆、纪念馆,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免费开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
2.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及各类经济实体投资红色旅游商品、景区景点、商业网点、服务接待设施以及交通运输等的建设和经营。
(三)政策保障
1.支持红色旅游建设项目用地。各地在制定土地利用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时应充分考虑红色旅游产业发展需要,对利用存量土地建设的红色旅游产业项目,依据有关政策优先办理建设用地供地手续;对列入省重大项目调度会的重大红色旅游产业建设项目,依法按程序进行建设用地预审并安排用地;红色旅游开发项目涉及林地保护范围并改变其用途的,应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
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红色旅游项目提供信贷支持,适当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适度降低旅游企业贷款准入门槛,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组织开展从事红色旅游的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授信额度,并给予利率优惠。
3.实行税费优惠政策。重大红色旅游建设项目享受省级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同等待遇。企业、个人等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的捐赠支出,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落实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旅游饭店实行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用水、用气价格,用电实行比商业用电低0.1元/千瓦时的价格;有线数字电视维护费按不高于当地居民用户终端收费标准的90%收取。
1.组织系列宣传推广活动。结合建党、建军、建国等重大纪念活动,举办红色旅游博览会、红歌会等红色旅游节庆、会展等活动及其他重要节假日,组织系列宣传推广活动。要以2013年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2014年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2014年中央红军长征出发80周年、2015年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2017年八一南昌起义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2017年秋收起义90周年、2017年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创建90周年等重大纪念活动为契机,精心筹划一批主题鲜明、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红色旅游产品,组织设计红色旅游线路,安排红色旅游专列,编演红色经典文艺作品,营造健康浓郁的红色旅游文化氛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要结合本单位文化建设,指导开展红色旅游活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出台具体规定和奖励措施,鼓励旅行社积极开展红色旅游经营活动。
2.加大红色旅游的宣传推广力度。突出“红色摇篮•绿色家园”的红色旅游主题形象,并纳入“江西风景独好”进行整体宣传。宣传、文化、新闻、广电等部门和单位要利用各自平台增加江西红色旅游形象宣传,增加刊播红色旅游公益广告,出版红色旅游系列图书,拍摄一批红色旅游宣传片,继续做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人民英模等题材的电视专题片拍摄播映工作。加强红色旅游网络资源建设,建立完善红色旅游网上展馆,建设红色旅游综合信息系统和数据库。鼓励和支持开设专用专版专栏,宣传推广红色旅游。充分利用中国红色旅游博览会、中国红歌会、井冈山国际杜鹃花节等平台,办好红色旅游专题展览展示活动。宣传、文化、旅游、文物等部门要组织编写红色旅游培训教材,加强对博物馆、纪念馆解说词、导游词的审核把关,严禁以红色旅游的名义从事损害红色旅游形象的活动。
1.建立满足红色旅游发展的多层次人才队伍。建立有利于红色旅游人才成长的长效机制,吸收和培养一批专门人才。建立红色旅游专家库,加强红色旅游理论研究。鼓励教师、大学生和离退休干部等参与红色旅游志愿服务。力争建设一支精于管理、善于经营的红色旅游管理人员队伍,一支具有国际战略眼光、深谙当地实际的红色旅游营销人员队伍,一支素质较高、服务优良的红色旅游从业人员队伍。
2.完善红色旅游人才职业教育培训机制。按照5年轮训一遍的目标,对红色旅游导游员、讲解员分级分期进行培训。大力支持革命老区和红色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在职业学校旅游专业中专门开设红色旅游相关课程,培养江西红色旅游专业人才。有条件的大专院校要开设与红色旅游相关的课程和专题班。重视岗位培训,将红色旅游导游员、接待服务人员的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技能。
附件:1.江西省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江西省“十二五”红色旅游公路建设项目
3.江西省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名单
附件1
江西省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附件2
江西省“十二五”红色旅游公路建设项目
附件3
江西省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名单
一、江西省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第一批名录名单(2005年公布,2011年修订)
1.南昌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方志敏纪念馆,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
2.萍乡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萍乡市、铜鼓县、修水县秋收起义纪念地系列景点,萍乡市安源区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宜春市万载县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旧址,上高县抗日会战遗址,新余市罗坊会议纪念地)
3.井冈山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
4.赣州市、吉安市、抚州市中央苏区政府根据地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
5.上饶市上饶集中营革命烈士陵园
二、江西省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第二批名录名单(2011年公布)
1.赣东北红色旅游系列景区(上饶市横峰县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旧址群,玉山县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纪念馆,铅山县石塘镇新四军整编旧址;景德镇市浮梁县新四军瑶里改编及程家山旧址,乐平市红十军建军旧址,赣东北革命委员会旧址,方志敏旧居)
2.吉安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东固革命根据地,永新三湾改编旧址,泰和县马家洲集中营)
3.九江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共青城创业史陈列馆,庐山会议旧址及领袖旧居群,98抗洪精神教育基地)
4.赣州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宁都县中央苏区反“围剿”旧址及纪念馆,大余县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旧址及纪念馆)
5.南昌市新建县小平小道陈列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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