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县政府 > 发展规划 > 工作计划

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zfb 生成时间 2012-03-02 10:04: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3010-0302-2012-000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人
 

横府办字[2012]3号

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兴安街道办事处、虹桥场、新篁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公开范围

1、各乡镇人民政府

2、县政府有关部门

二、编制、公开时间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于2月29日前编制并填写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横峰县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并于3月25日前,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年报”栏目面向社会发布。

三、编制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特别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机关机构职能、联系方式、办事程序、办结时限、服务基层公众等情况是否公开到位,保密审查制度执行情况等;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行政机关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情况统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其处理结果;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收费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四、其他事项

1、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回顾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认真编制好本乡镇本部门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做到格式规范、数据准确、内容全面。同时,汇报并核实相关数据,填写好《横峰县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要求将年报编制完成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至县政府办公室,并将电子版返送至政府办邮箱。

附件:横峰县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横峰县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指   标   名   称

单位

历年累计数

2011年度数

同比增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其中:1.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2.政府公报公开

      3.新闻发布会公开

4.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等公共信息查阅场所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指   标   名   称

单位

历年累计数

2011年度数

同比增减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上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数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部分公开数

3.不予公开答复数

4.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答复数

5.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涉及的内容及原因

三、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指   标   名   称

单位

历年累计数

2011年度数

同比增减

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复议

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诉讼

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投诉

主题词: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通知                       

横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印发    

                                    共印80份

 
下载相关附件
返回顶部】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