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府发[2011]3号
横峰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全县劳动模范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兴安街道办、红桥场、新篁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近几年来,在围绕“大横峰”战略,实现“十一五”规划确立的“工业强县”总体发展目标的进程中,各行各业涌现出了一大批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伟大实践中取得显著业绩的先进模范人物,他们是继续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的时代先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行动楷模。为表彰他们的突出贡献,弘扬他们的先进思想,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县政府决定授予下列同志横峰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姓 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杨学平 县人民医院工会主席
陈 芳(女) 县龙门畈乡上海收藏希望小学教师
张 雷 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
徐 兵 地方税务局城阳分局局长
魏 丰 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黄小平 县机关工委科员
邓声梅 江西兴发铜材发展有限公司车间主任
瞿长生 县葛源葛根种植协会会长
林 敏(女) 上饶市烟草公司横峰分公司经理
孔凡盛 县水利局综合股股长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同志,谦虚谨慎,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同时,号召全县人民以劳动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信念坚定、胸怀大局的崇高思想,艰苦奋斗、勇于奉献的高尚品质,求真务实、纪律严明的优良作风,开拓创新、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奋发图强,为实现横峰“十二五”规划确立的宏伟目标,把横峰建设成为全市乃至全省最具活力的现代工业城市、城乡统筹发展的“宜居城市”而努力奋斗。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表彰 劳动模范 决定
抄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横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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