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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外出莫闯纪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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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垦殖场 生成时间 2018-06-29 15:50: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3000J-0901-2018-203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人
 

  接到去外地参加教学培训的通知后,避开同事私自带母亲前往培训地看病、游玩;没有参加一次培训活动,回校后却以培训名义报销出差各项费用……南昌市西湖区某小学党支部书记徐某的这趟“公差”,撞到了区纪委开展“公差私旅”专项治理的“纪律网”上。6月20日,西湖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徐某党内警告处分。

    “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是一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公差私旅’问题进行排查处理,目的是帮助基层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提醒他们不要在公务外出时跨越纪律红线。”西湖区纪委副书记杜科春介绍说,今年3月,西湖区纪委对全区各单位2015年以来离昌外出公务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从出差依据、出差审批、出差行程、出差费用及报销标准五个方面,查看有无正式文件、是否执行审批程序、是否按文件通知规定的天数和路线出差、是否执行差旅费相关标准、是否执行公务活动相关规定,从中查找问题线索。

    目前,西湖区纪委已发现“公差私旅”违纪问题线索14条,立案11件,其中区管干部5名,诫勉谈话30人次、谈话提醒82人次,上缴违规报销费用47万余元,通报7人。

    记者了解到,在已经查实的问题中,“公差私旅”的违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六种:以党员活动日或党建学习培训等名义变相组织公款旅游;依据非官方认可的机构或中介组织发出的文件、通知、公务函,组织参加各种公务外出活动;对非必要的公务差旅活动,采取提前去、推迟回的方式,借机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携家属、亲友旅游;乐于当“老好人”,对本单位干部借公务差旅之机私自旅游行为不及时制止,纵容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特权思想,报销标准不一。来源: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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