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城管局 > 工作动态 > 公告公示

禁止下列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

发布单位
城管局 生成时间 2018-06-28 15:39: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3163-0403-2018-000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人
 

 禁止下列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

  (一)毁损、擅自占用城市绿地或者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

  (二)损害、砍伐、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绿化树木;

  (三)损害、擅自挖掘花坛、绿篱、草坪等花草植被;

  (四)污损花箱、建筑小品、雕塑、护栏、喷淋亮化等设施;

  (五)在绿地、风景林地内设摊经营、堆放物料、种植蔬菜、晾晒物品,倾倒垃圾、化学物品以及液化气残渣;

  (六)其他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

正文附件: 下载
 
下载相关附件
返回顶部】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