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县物流园区(九甲产业园)规划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向环境敏感区域的群众公告如下:
一、园区概况
横峰县物流园于2010年开工建设,规划面积为2平方公里,园区秉承“生态、绿色、环保、安全”理念,重点引进食品加工、食品研发、物流等企业,培育现代食品产业集群,着力打造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食品加工产业基地并同时建成行业专业型物流为代表的集约化物流中心,承担各行业的专业物流服务,形成各类精益物流集群体,打造全省区域性中心;截止目前,园区已建成1平方公里;入园企业23家(其中建成投产的有江西横峰葛佬葛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中储粮横峰直属库、江西兴安种业有限公司、上饶市驰骋仓储有限公司、江西蓝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赣东物流中心、圆通赣东转运中心;在建项目有小微创业园、江西创视光电有限公司激光显示产业项目、雅迪纤维氨纶包覆纱线项目及百年葛等13家食品加工企业。园区于2013年被省商务厅授予“江西省重点商贸物流园区”;2014、2016年又先后获批为“上饶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与内容
⑴环境影响评价程序
项目资料初步分析――现场踏勘、初步环境现状调查――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内容――建设单位或环境评价单位发布公告收集公众意见——现状环境质量调查和现场监测――规划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提出供决策的环境可行规划方案与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编制环评报告书简本――公示报告书简本、汇总分析公众意见――提出监测与跟踪评价――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⑵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基础上,对规划区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估算区域的环境容量,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得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以下联系地址,以电话或书信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横峰县物流园区管委会
单位所在地:横峰县莲荷九甲; 邮编:334300
联系人姓名:郑主任;电话:13767395290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 邮编:330031
联系人姓名:谭女士;电话:13657009810; Email:12054935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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