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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横峰县2018年淘汰煤炭行业落后产能实施方案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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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公室 生成时间 2018-07-25 18:37: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3010-0202-2018-006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人
 

横府发[2018]2
 
关于印发《横峰县2018年淘汰煤炭行业
落后产能实施方案 》的通知
 
岑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赣府厅密【2017】5号文抓紧制定全市现有煤矿三年退出计划的紧急通知》(饶机发[2017] 132号)和江西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化解煤炭过剩验收工作规范的通知》(赣化解产能办[2018] 1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我县煤炭行业淘汰退出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倒逼,企业自主,政府引导,依法退出,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快煤炭行业落后产能淘汰退出步伐。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全县关闭退出煤矿1处(江西省横峰县刘源坑煤矿),退出产能4万吨。
二、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工信委、县安监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横峰供电公司、岑阳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横峰县淘汰煤炭行业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于县煤监局。县淘汰煤炭行业落后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全县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编制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实施方案;督促检查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和推进情况;做好其他日常工作。岑阳镇人民政府要及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煤矿关闭退出工作。
  县淘汰煤炭行业落后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全县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编制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实施方案;督促检查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和推进情况;做好其他日常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用于关闭煤矿的专项工作经费的安排和使用管理。
  县人社局负责指导关闭退出煤矿企业职工安置,指导企业制定职工安置方案;
县公安局负责收缴关闭煤矿的爆炸物品,注销民用爆破器材准用证;负责维护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秩序,加强对不稳定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做好群体性事件防控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做好全县淘汰煤炭行业落后产能政策指导,协调联系省、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依法注(吊)销关闭煤矿企业《采矿许可证》,协助煤矿企业剩余采矿权价款的清退等工作。
  县环境保护局负责督促关闭退出煤矿企业实施环境整治,协助煤矿企业环境治理保证金的清退等工作。
  县安监局负责依法注(吊)销关闭煤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组织关闭退出煤矿企业在实施关闭退出前和关闭退出期间的安全监管;收集煤矿关闭前的井下采掘活动的有关图纸、资料;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关闭退出煤矿企业死灰复燃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注(吊)销关闭退出煤矿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
县国税局、地税局按规定收取煤矿企业产能交易相关税收,并开具相关发票。
  横峰供电公司负责停止对关闭退出煤矿企业供电,负责组织拆除供电设施设备;杜绝和打击向非法开采煤炭资源的供电行为。
  岑阳镇人民政府要落实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负责对矿井通达地面的所有井巷按矿井闭坑要求密闭,实施永久性关闭,并组织制作关闭矿井的永久性关闭标志;负责督促关闭退出煤矿企业妥善处理好职工安置等遗留问题,千方百计化解矛盾,确保安全和稳定;负责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一盯一”的监管负责人和监管措施,每月组织一次对关闭退出矿井进行现场督查检查,杜绝死灰复燃;负责调处辖区内关闭退出煤矿与当地群众的纠纷。
(二)严厉打非治违,加强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煤矿“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坚决杜绝在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组织冒险撤除设施设备、不按方案措施撤除设施设备和在公告关闭后继续组织生产(建设)等非法违法行为。岑阳镇人民政府要对煤矿用地范围内和生产生活涉及的地面场所进行排危治理,包括工业广场、车行和人行便道、井筒及附近煤(矸)仓、选煤场、矸石堆码场、办公楼、宿舍、澡堂、食堂、厕所、粪池、库房、磅房、车间、水池、明沟暗渠等,彻底消除可能引发灾害或安全事故的隐患,落实所有生产生活设施与煤矿企业彻底脱离的措施。
  (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社会稳定。县淘汰煤炭行业落后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做到决策有据、程序合理、保障到位、公开及时,实现关闭退出工作与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有机统一。
(四)加强督查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在开展煤矿企业关闭退出工作期间,县煤矿关闭办定期对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不作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作推进迟缓、影响检查验收的单位,取消年度安全工作评优选优资格,并视情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工作实施步骤
  (一)强化宣传动员。县淘汰煤炭行业落后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本实施方案公布后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认真进行学习贯彻,做好动员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关闭退出工作。
   (二)公告关闭名单。县淘汰煤炭行业落后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2018年度关闭退出煤矿企业名单5月10日前在横峰报、横峰电视台等当地主流媒体公告
(三)严格关闭时限。要严格按照省、市确定的关闭退出时限要求, 6月30日前完成对江西省横峰县刘源坑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确保各项关闭措施落实到位,按时完成关闭工作。
  (四)完善档案资料。县安监局要将关闭退出煤矿的基本情况、关闭煤矿影像资料等进行逐矿逐项收集整理,报县淘汰煤炭行业落后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存档备查。  
 
 
 
横峰县人民政府
2018年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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