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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厅出台方案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林业振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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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 生成时间 2018-07-05 15:40: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3210-0401-2018-022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人
 

2018-05-07 09:15:36来源:省林业厅计划财务处            
4月28日,省林业厅印发《<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2018年工作要点>责任分工表》,主要从4个方面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
一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加快实施"百县百园"工程,发展壮大油茶、林下经济等优势特色现代产业。
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深入开展赣州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试点,争取抚州纳入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大力实施荒山造林、封山育林、低质低效林改造等生态工程,推进昌吉赣高铁两侧森林景观彩化改造。加快推进抚河流域、吉安百里赣江、信江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加大赣江、东江、抚河等源头生态修复和保护力度。
三是加快推进绿色发展。支持永丰、泰和、安福县建设省级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建设吉安市国开行国家储备林基地。支持萍乡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加快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
四是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全面开展生态文明综合评价考核,推进吉安市、抚州市、安福县等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推动遂川县开展重点生态区非国有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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