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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部署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再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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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 生成时间 2018-07-05 15:39: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3210-0401-2018-022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人
 

2018-05-08 09:10:29来源:省林业工作总站               
4月底,省林业厅部署31个生态护林员制度实施县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一是要求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做好汇报,协调县监委、财政、扶贫等各有关部门,针对生态护林员选聘的各环节和管理情况,在2017年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再次对生态护林员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二是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对生态护林员选聘各环节和管理各方逐个逐项进行核实,发现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和整改。三是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县建、乡管、村用”的原则,在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财政和扶贫部门建立完善生态护林员相关管理制度,规范生态护林员管理和资金发放。
我省紧紧围绕“以提供公益性岗位为手段,以保护森林资源为职责,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目的”这一总体思路,至今已在31个重点贫困县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县实施了生态护林员制度,聘用生态护林员10500人,精准扶贫和资源保护效果初显,深受当地政府和群众的欢迎,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认可。自2016年10月实施以来,已直接带动全省1万余个贫困户3万余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占全省2017年度脱贫人口近10%,中国绿色时报、江西日报、江西卫视等媒体纷纷进行了宣传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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