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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峰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第三十一批(受理编号:D360000201807010041)信访案件的处理情况

发布单位
环境保护局 生成时间 2018-07-10 15:31: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3280-0403-2018-013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人
 

市政府督查室:

中央环保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第三十一批(受理编号:D360000201807010041)的信访案件已于201872日收悉。横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投诉人反映:横峰县与弋阳县交界处的高速路边上有一家普菲特加工厂(回收铝电池加工厂),燃烧产生的废气直排,曾经发生过火灾,影响周边居民的安全和生活

二、交办信访件

属第三十一批(受理编号:D360000201807010041),由横峰县委、横峰县人民政府承办,72日收到,76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被举报的对象为横峰县蔡相才锂电池加工厂,租赁在横峰经开区江西普菲特科技有限公司内从事锂电池物理分拣加工。原材料:各种型号废旧锂电池。主要生产工艺: 回收废旧锂电池→物理分拣→半成品→外售。

五、调查核实情况

201872上午,横峰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张开仔带领执法人员赴现场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经查,横峰县蔡相才锂电池加工厂于20172月租赁江西普菲特科技有限公司内一栋面积800平米左右的厂房, 201710月开始投入生产分拣锂电池,无任何部门手续。该企业生产工艺简单,为物理分拣,无任何生产设备,生产过程中也无废水、废气产生,也未发生过火灾。20183月,横峰经开区集中开展了“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强制切断了该企业生产用电,至今未恢复生产。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于201872日上午到现场核查,企业无生产设备、无原材料、无生产迹象。

六、存在问题

企业无任何部门手续。

七、处理整改情况

横峰经开区集中开展了“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强制切断了该企业生产用电,至今未恢复生产。

八、问题解决情况

目前,企业现场无生产设备、无原材料、无生产迹象。横峰经开区和县环保局将加强后续监管力度,防止“死灰复燃”。

九、向社会公布情况

根据要求近期将在横峰县人民政府网公开

http://www.hfzf.gov.cn/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因转办清单无信访人相关信息,未能与信访人取得联系,故未能确定信访人对调查结果是否满意。

附件:江西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计表。

 

 

横峰县人民政府

201876

 

江西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计表

201872

个案编号

已办结

是否

责令整改

是否

立案处罚

罚款金额

是否

立案侦查

拘留(人)

约谈

问责

属实

不属实

合计

(万元)

行政

刑事

(人)

(人)

D36000020180701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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