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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温热的鸡排,一场不该发生的车祸—横峰大队24小时内破获一起连环交通肇事逃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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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 生成时间 2017-10-16 08:59: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3860-09-2017-041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人
 

 

9月19日上午,胡某儿子及其家属怀着感激之情来到横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将一面写着“破案神速、高效廉明”的锦旗,送到交通管理中心事故处理中心的民警手中,以感谢民警的尽职尽责、立警为民、不辞辛劳将肇事者绳之以法,为其父亲案情追溯到9月15日22时38分,横峰大队接县局110指令:205省道66KM+800M(岑阳镇小满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老人重伤倒地,肇事车辆逃逸。接到报警,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诸华彬立即带领队员赶赴现场,并通知120对伤者进行抢救。
经现场初步勘察:受伤老人倒在公路右侧靠中心线位置,右脚脚背受伤,地上留有一滩血迹。现场留有扫帚、帽子、外套等物,经判定为伤者随身物品,另有电瓶车脚垫一块和一份用白色塑料袋打包好的鸡排,初步判断为肇事车辆撞人后遗落现场的物品。现场没有直观证据指向车型,更没有目击者提供肇事逃逸者体貌特征。驾驶人已逃逸,伤者情况比较危急,诸华彬迅速将案情向事故处理中队长苏东永、分管事故处理的江龙副大队长,以及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刘华东汇报。
刘华东立即召集事故处理中队全体人员召开紧急案情分析会,对现场遗留物进行分析研判,积极寻找案件突破口,并迅速启动交通肇事逃逸侦破预案,成立专案组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调取视频监控,采取摸排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专案组民警通过进一步现场勘查和调取卡口监控,初步确定肇事车型为一辆二轮电瓶车,驾驶人为一男性青年并搭载同伴一名,当晚22时31分从该路段卡口经过,车头挂有一白色塑料袋,疑为现场遗留鸡排的外包装。怎样找到嫌疑人?民警决定从这份还带有余温的鸡排入手,走访调查了县城多家鸡排店了解当晚售货情况,并调看了沿途所有视频监控,寻找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办案民警调阅的大量视频监控取证,终于还原了肇事逃逸嫌疑人当晚的活动轨迹。2017年9月15日22时10分左右陈某、黄某等6人驾驶3辆二轮电动车从县城枫盛广场边的小巷口出现,经过解放西路财富广场路段时,陈某、黄某两人在附近鸡排店买了两份鸡排打包,驾车继续前行。22点31分出现在小满村路口监控视频中,之后便失去了踪影。办案民警通过排查走访,找到了当晚与嫌疑人同行的另两人,经询问了解当晚驾驶车辆往岑港方向行驶的为陈某和黄某二人。此时办案民警已基本确定了嫌疑人具体信息,17日上午,嫌疑人陈某与黄某先后被民警抓获。经调查,嫌疑人陈某(横峰县铺前村人)9月15日22时30分许驾驶无牌二轮电瓶车从县城往铺前方向行驶,因电瓶车前灯损坏,陈某左手打着手机照明,单手控制驾驶车辆,途经岑港小满村路段时将正在公路上行走的胡某撞伤。据嫌疑人陈某交代,当时撞倒老人后,两人正准备起身查看,后面一辆红色无牌两轮摩托车直接从老人上半身碾压过去,陈、黄二人和摩托车车主见状都驾车逃离现场。陈、黄二人沿途为避开监控,从另一条小路逃跑,当晚陈某在朋友家躲藏了一夜。此时,专案组将案件初步定为连环交通肇事逃逸案,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重新调取了路口监控,排查可疑车辆,最终确定一辆无牌红色铃木两轮摩托车有重大嫌疑,并通过技术手段排查出嫌疑人为横峰县龙门乡人宁某。在铁的事实面前,宁某交代,9月15日晚驾驶摩托车行驶至岑港路段约150米,发现公路右侧有两人倒在路边,一人正在扶车,他便往路中间避让,不料马路中间还躺着一个人,由于躲避不及,摩托车从老人肩膀位置压过,由于害怕担责,他扶起车骑上就走了。陈某、宁某对撞到路边行人胡某后肇事逃逸的实事供认不讳。伤者胡某因受伤严重,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嫌疑人陈某、宁某已被横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先期以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在此,交警也给广大驾驶员朋友提个醒,事故发生之后,应当立即停车报警,不要心存侥幸心理,否则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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