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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横峰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
政府办公室 生成时间 2017-11-21 16:57: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3010-0302-2017-002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人
 

 

横府办字[2017]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横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兴安街道办事处、红桥场、新篁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横峰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横峰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建设工
             作任务及责任分解表
   2、横峰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工作领
      导小组督导制度
 
横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
横峰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建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促进全县慢性病防控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国家卫计委《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和省卫计委《关于遴选申报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项目县(区)的通知》(赣卫办疾控字[201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和原则
(一)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责任,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推进健康横峰建设。 
(二)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提供全人群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
调整横峰县慢性病防控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领导小组督导制度,制定示范县建设工作方案,出台相关文件,印发相关资料,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动员部署各项工作任务。
(二)实施建设阶段:2017年6月至11月
各乡镇(街道、场、办)和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横峰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任务,县慢病防控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职能部门开展指导和督查工作。
(三)自查迎检阶段:2017年11月至12月
接受国家卫计委专家的检查验收。
三、具体工作职责、任务(见附件1)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作规划与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每年至少组织1次领导小组会议及联络员会议;制定我县慢性病防控规划并纳入我县“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或政府报告中;督促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县财政局:负责做好示范县建设有关经费保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安排专项经费;建立项目资金扶持的长效机制,实现慢病防治工作可持续发展,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三)县委宣传部:负责在大众主流媒体上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每月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不少于2次;制作慢性病示范县建设电视专题片。
 (四)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完善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相关政策,为建档贫困户实行六保障一窗口便捷办理,为城乡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体检提供政策支持,积极配合县卫计委做好肿瘤登记工作,定期向横峰县肿瘤登记处报告恶性肿瘤及商业保险参与医疗救助等相关信息。
   (五)县发改委: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之中,统筹兼顾;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服务。
   (六)县农工部:负责将慢性病示范建设工作与秀美乡村建设相结合,在秀美乡村建设中融入慢性病防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知识等倡导健康元素,在秀美乡村中建设健康步道、健康公园、健康小屋、健康一条街等。
    (七)县总工会:负责督促全县各级工会组织,积极争取职工的健康权益;每年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集体群众健身活动至少1次;鼓励群众广泛开展健身活动;重点落实健身场所和工间操健身制度,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督促各单位为职工提供健康、安全的生产、工作环境。
 (八)县卫计委:负责做好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定慢性病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各医疗机构职责,定期督导体系运行情况;负责慢性病全程管理工作,加强慢性病防控专业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慢性病相关知识宣传,加强慢性病高危人群自我管理工作,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完善区域信息平台的建立,实现医疗机构信息互通共享。
    (九)县教体局:负责制订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保证中小学学生每天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积极收集相关资料提供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数据、公共体育设施等资料;制定学校控烟制度,创建无烟学校;大力宣传慢性病防控知识,在校内设置慢性病知识宣传栏,将慢性病防控知识内容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每学期不少于6学时;配合做好健康学校、健康食堂、青少年健康俱乐部基地等创建工作;配合卫计委做好儿童口腔卫生工作。
 (十)县电视台、县报社:负责制定媒体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引导居民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大众媒体上设置慢性病宣传专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及时报道卫生宣传日等重大活动;组织媒体做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宣传报道。
 (十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协助健康食堂、健康餐厅”的创建工作,推广食物营养标签;负责在全县餐饮业推广低糖、低油、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对餐饮业管理和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饮食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在机关、学校、企事业食堂和公共餐厅推广健康饮食宣传制度。
 (十二)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全县人口及死亡资料,协助卫计委做好居民死亡登记报告工作。
 (十三)县民政局:负责落实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协助提供全县肿瘤病人、死亡信息及医养结合等资料的上报。
 (十四)县建设局:负责将慢性病健康教育与宣传栏纳入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城乡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的建设工作。
 (十五)县规划局:将健康知识宣传栏、室外支持性环境建设纳入各类建设规划中。
 (十六)县城管局:负责为慢性病防控知识户外宣传活动提供支持性环境。
 (十七)县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县的基础资料并及时更新,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十八)县妇联:负责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集体妇女群众健身活动,鼓励城乡妇女广泛开展健身活动。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组织妇女同志参加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十九)县老干局:负责组织退休老同志广泛开展群体健身活动,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组织退休老同志参加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十)团县委:积极发展健康生活方式推广志愿者,在青少年中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通过各单位的团组织,在单位内部积极推动“健康生活从青年做起”的健康生活表率活动。
 (二十一)县旅发委:将慢性病示范建设工作与旅游相结合,在景区周围建立与提供慢性病防控健康教育宣传的支持性环境。
 (二十二)县林业局:岑山国家森林公园提供室外支持性环境和健康教育知识栏,保持环境卫生,积极配合其他室外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
 (二十三)县水利局:保持一河两岸湿地公园健康步道场地的清洁卫生,积极配合其他室外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
 (二十四)县爱卫办:开展控烟工作,督查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是否设置禁烟标识,全县所有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学校建设无烟单位。
 (二十五)县社保局:为县慢性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供与慢性病有关的政策资料和相关数据。
 (二十六)各乡镇(街道、场、办):积极配合开展慢性病健康教育工作,大力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和完善社区(村)健身场所、健康教育活动室和宣传栏;协助开展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小屋、健康一条街、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餐厅、健康食堂等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各社区(村)积极开展健康家庭活动;在本辖区内组建5个以上群众健身团体,在健身团体内大力发展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积极配合乡镇卫生院报告辖区内发生的死亡病例、恶性肿瘤病例。
 四、加大经费投入
示范县建设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任务,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每年安排慢性病防控专项经费。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长久可持续发展。
五、强化政策保障
    各乡镇(街道、场、办)和各部门要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列入常规工作任务,出台相关政策,设定联络员一名,定期将工作资料整理成册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于6月23日前将本单位联络员姓名、邮箱、个人微信号、联系方式上报县疾控中心。(邮箱:hfcdcgwk@163.com      电话号码:0793-5719310)
六、加强能力建设。
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各医疗机构要有专人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县直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对口帮扶指导关系,定期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规范化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基层卫生人员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和诊疗技术水平。
七、严格督导考核。
 为了确保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县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督导制度(附件2),每年组织2次由5个以上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对各部门慢性病防控示范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督导内容包括部门合作建立的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情况。
 
  

附件1
横峰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表
指标
分类
指标内容
指标要求
赋分标准
权重分值
评价办法
责任部门
协办部门
一、政策完善
(45分)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25分)
1.辖区政府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
(1)成立辖区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各部门职责,4分。
(2)设立示范区建设工作办公室,2分。
(3)每年召开1次及以上领导小组工作会议,2分。
(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2分。
10
查阅资料,现场询问。
县政府办
县卫计委
2.辖区政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3分。
(2)政府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分。
5
查阅资料。
县政府办
县卫计委
3.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抽查5个部门制定落实相关健康政策情况。
(1)凡制定并落实,每个部门得1分,满分5分。
(2)制定但没有落实,每个部门得0.5分。
5
随机抽查5个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的政策相关内容的体现和落实情况;抽查2个部门员工,简单问询对本部门该政策的知晓与落实情况
各部门、乡镇及街道
 
4.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
(1)每年组织2次由5个及以上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每次得1分;低于5个部门参与得0.5分。
(2)联合督导内容主要包括部门合作建立的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3个基本运行机制情况,每个机制分值为1分。
5
查阅资料。
随机抽取1-2个参与合作部门的职能科室负责人,询问3项基本机制的落实情况。
县创建办
各部门、乡镇及街道、场、办
(二)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
(10分)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决算管理,各1分。
(2)经费预算执行率100%, 1分。
3
查阅资料。
县财政局
县卫计委
2.辖区政府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1)辖区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3分。
(2)慢性病防控经费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2分。
5
查阅资料。
县财政局
县卫计委
3.保障疾控机构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
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占疾控机构业务总经费的比例>10%, 2分;10%,1分;10%以下不得分。
2
查阅资料。
县财政局
县卫计委
(三)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
(10分)
1.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
(1)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工作,2分。
(2)抽查5个部门执行情况,发现2个及以上部门没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者不得分。
2
查阅相关部门的年度计划和年终评价的相关资料。
县创建办
各部门、乡镇及街道、场、办
2.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1)抽取4个相关部门职能科室,询问相关职责知晓与执行情况。部门履职合格的覆盖率达100%,8分。
 
8
查阅资料,现场询问。
县创建办
各部门、乡镇及街道、场、办
二、环境支持
(50分)
(一)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20分)
1.开展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1)开展健康家庭活动的健康社区占辖区社区总数的30%以上,2分;20-30%,1分;20%以下不得分。
(2)健康单位、学校、餐饮(食堂、餐厅/酒店)每类不少于5个,每类2分;每少1个扣0.5分。
(3)现场评估发现每类中有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4)复审:健康社区覆盖率逐年增加5%或达到40%以上,2分。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酒店每年增加2个或每类达到10个以上,每类2分,每年增加未达到要求者该类不得分。
 
8
查看健康支持性环境的名单,现场随机抽查每类1个。
县卫计委
各部门、乡镇及街道、场、办
2.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一条街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1)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一条街等,每建设1类,1分,满分4分。
(2)现场评估发现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3)复审:健康步道、小屋等数量逐年有增加或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每类2分,满分4分,未达到要求者该类不得分。
 
4
查看健康支持性环境的名单,现场随机抽查每类1个。
县卫计委
各部门、乡镇及街道、场、办
3.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
(1)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三减三健”专项行动、每开展一项得1分,满分6分。
(2)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3%以上,各1分。
(3)复审: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三减三健”专项行动、每开展一项得1分,满分6分。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5年下降10%或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以上,各1分,未达到要求者不得分。
 
8
查阅社会因素调查报告和相关资料。
县卫计委
各医疗机构
(二)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10分)
1.社区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检测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
(1)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的社区覆盖率不低于30%,5分;覆盖率20-30%,3分;20%以下不得分。
(2)复审:自助式健康监测点逐年增加5%或达到40%,5分,未达到要求者不得分。
 
5
查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名单,现场随机抽查健康社区、单位各1家。
县卫计委
各乡镇及街道、场、办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1)设置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80%,2分;70-80%,1分;70%以下不得分。
(2)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的机构比例>50%,3分;40-50%,2分;30-40%,1分;30%以下不得分。
5
现场查看医疗机构免费健康检测点的设置及健康指导的记录。
县卫计委
各医疗机构
(三)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10分)
1.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居民健身设施完好,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1)社区15分钟健身圈的覆盖率>90%,1分;70-90%,0.5分;70%以下不得分。
(2)设备完好100%,0.5分;其余0分。
(3)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米,0.5分。
2
查阅资料,现场随机抽查居委会或村委会。
县教体局
各乡镇及街道、场、办
2. 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
(1)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1分;其余0分。
(2)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30%,1分;30%以下不得分。
2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走访辖区居民了解开放情况 。
县教体局
 
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
(1)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1分;80%以下不得分。
(2)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1分;未开展不得分。
2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
县总工会
各部门、
乡镇及街道、场、办
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2分;80-100%,1分;80%以下不得分。
2
查阅资料。
县教体局
 
5.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2分; 35-40%,1分;35%以下不得分。
2
查阅体育部门相关资料。
县教体局
 
(四)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10分)
1.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辖区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3分;95%-100%,1分;95%以下不得分。
3
现场随机抽查。
县爱卫办
各部门、
乡镇及街道、场、办
2.禁止烟草广告。
(1)辖区有禁止烟草广告的政策文件,0.5分。
(2)辖区未发现烟草广告,0.5分。
1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
县爱卫办
 
3.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
(1)覆盖率均达100%,2分;低于100%不得分。
(2)抽查发现1个单位不合格,不得分。
 
2
现场随机抽查。
县爱卫办
各部门
4.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
(1)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80%,1分;80%以下不得分。
(2)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100%,1分;100%以下不得分。
医疗机构包括辖区所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院。
 
2
查阅资料,现场抽查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情况。
县爱卫办
各医疗机构
5.降低辖区15岁以上成年人吸烟率。
(1)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低于25%,2分。
(2)复审: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逐年下降,5年降低10%;5年降低未达到10%不得分。
 
2
查阅中国慢性病与营养监测、社会因素调查报告。
县卫计委
县疾控中心
三、体系整合
(30分)
(一)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15分)
1.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1)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订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4分。
(2)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4分。
8
查阅资料。
县卫计委
各医疗机构
2.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
(1)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督导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2分。
(2)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3分。
(3)疾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的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2分。
 
7
查看相关的制度及信息平台,查看防、治、管的情况,查阅相关的文件以及考核兑现情况。
县卫计委
各医疗机构
(二)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15分)
1.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职能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配备专职人员。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2分。
(2)专职人员占本机构专业人员总数的比例≥10%,2分;5-10%,1分;低于5%不得分。
(3)每年接受上级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1分。
5
查阅资料。
县卫计委
县疾控中心
2.二级以上医院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
(1)二级以上医院有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部门,2分。
(2)二级以上医院有专职的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2分。
(3)二级以上医院每年组织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慢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1分。
5
查阅资料。
县卫计委
各医疗机构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1)基层医疗机构设有单独的科室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1分。
(2)基层医疗机构有专职的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2分。
(3)基层医疗机构每年接受上级培训不少于4次,1分。
(4)基层医疗机构每年组织对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1分。
5
查阅资料。
县卫计委
各医疗机构
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28分)
(一)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10分)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
(1)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2次,2分。
 
2
查阅资料。
县宣传部
县电视台
县报社
2.开展社会性大型健康日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
辖区每年至少开展4次健康主题日大型宣传活动,应包括肿瘤宣传周、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爱牙日、世界脑卒中日等,2分。
大型活动是指参与人数超过300人(含分会场)。
 
2
查阅资料。
县卫计委
各医疗机构
3.各社区设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向居民普及慢性病防控的知识与技能。
(1)健康教育活动室在当地社区的覆盖率达100%,1分。
(2)健康宣传栏社区覆盖率≥90%,内容至少2个月更新1次,1分。
(3)社区健康讲座每年≥4次,每次不少于50人,1分。
3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查阅活动室、健康讲座与社区宣传栏的计划或分布表;抽取2个点现场观察实际执行情况。
各乡镇及街道、场、办
 
4.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1)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1分。
(2)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学时,2分;低于6学时不得分。
3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查阅教育计划;查阅即课程表、教材与教参,抽取1个点现场观察实际执行情况。
县教体局
县卫计委
(二)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0分)
1.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
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60%,6分;50-60%,4分;低于50%不得分。
6
查阅社会因素调查报告。
县卫计委
各医疗机构
2.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4分;10-20%,3分;10%以下不得分。
4
查阅资料。
县卫计委
 
(三)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8分)
1.辖区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
(1)有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1分。
(2)配有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1分。
2
查阅资料。
各乡镇及街道、场、办
 
2.每年至少开展1次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定期开展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健身活动,每年≥1次,2分;未开展不得分。
 
2
查阅资料。

县总工会
各部门、
乡镇及街道、场、办
3.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的社区覆盖率达到50%,4分;40-50%,2分;40%以下不得分。
4
查阅资料。
县卫计委
各乡镇级街道、场、办
五、慢性病全程管理
(87分)
(一)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20分)
1.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
 
(1)学生健康体检率≥90%,2分;80-90%,1分;80%以下不得分。
(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0%,2分;80-90%,1分;80%以下不得分。
(3)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50%,3分;40-50%,2分;40%以下不得分。
 
7
查阅教育部门统计数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计数据等。
 
县教体局
县卫计委
县医保局
 
2.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1)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90%,2分;低于90%不得分。
(2)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每1项1分,满分4分。
(3)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覆盖率≥50%,3分;40-50%,1分;低于40%不得分。
 (4)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100%,2分;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2分。
 
13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抽样调查医疗机构资料、信息系统。
 
县卫计委
各医疗机构
(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
(25分)
1.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
(1)建立分级诊疗制度,2分。
(2)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3分。
(3)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2分。
 
7
查阅资料。
县卫计委
各医疗机构
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本省平均水平30%,6分; 25-30%,3分;15-25%,1分;低于15%不得分。
6
查阅省级统计数据。
县卫计委
各医疗机构
3.提高18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
(1)18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60%,2分;40-60%,1分;低于40%不得分。
(2)18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50%,2分;30-50%,1分;低于30%不得分。
 
4
查阅监测报告数据。
县卫计委
各医疗机构
4.提高3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
(1)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管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高于3-5%,1分;低于3%不得分。
(2)3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管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高于3-5%,1分;低于3%不得分。
4
查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据。
县卫计委
各医疗机构
5.提高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
(1)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高于3-5%,1分;低于3%不得分。
(2)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高于3-5%,1分;低于3%不得分。
4
查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据。
县卫计委
各医疗机构
(三)在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
(6分)
1.实施儿童窝沟封闭,社区协同开展健康口腔活动。
(1)辖区内实施儿童窝沟封闭学校比例≥60%,2分;50-60%,1分;低于50%不得分。
(2)社区协同开展健康口腔活动,1分。
3
查阅资料。
县卫计委
县教体局
县疾控中心
2.控制12岁儿童患龋率。
辖区12岁儿童患龋率低于25%,3分;不达标不得分
3
查阅资料。
县卫计委
县教体局
县疾控中心
(四)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15分)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4分。
(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3分。
(3)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3分。
10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
县卫计委
各医疗机构
2.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5分。
5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
县卫计委
各医疗机构
(五)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7分)
1.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有中医综合服务区。
设有中医综合服务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比例达100%,3分。
 
3
查阅资料。
 
县卫计委
各医疗机构
2.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1)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2分。
(2)推广中医适宜技术,2分。
4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
 
县卫计委
各医疗机构
(六)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7分)
1.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
(1)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2分。
(2)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贫困户、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2分。
4
查阅资料。
 
 
县医保局
县民政局
县卫计委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
(1)按基本药物目录配置,1分。
(2)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非基本药物占基层用药的30%及以上,2分;低于30%不得分。
3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
。 
县卫计委
各医疗机构
(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
(7分)
1.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1)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1分。
(2)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1分。
(3)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2分。
4
查阅资料。
 
县发改委
县医保局
县卫计委
 
2.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1)医疗机构向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覆盖比例≥80%,2分;60-70%,1分;低于60%不得分。
(2)具有医养结合机构的街道/乡镇覆盖率≥10%,1分。
3
查阅资料。
 
县民政局
各乡镇及街道、场、办
县卫计委
各医疗机构
六、监测评估(30分)
(一)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
(15分)
1.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
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病与营养监测、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达到基本技术指标,完成报告。
(1)死因监测,2分;
(2)每5年1次慢病与营养监测,2分;
(3)心脑血管疾病报告,2分;
(4)肿瘤随访登记,2分;
(5)慢阻肺监测,2分。
10
查阅资料。
县卫计委
县公安局
县医保局
县民政局
县疾控中心
2.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利用省、地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5分。
5
现场评估。
县卫计委
县疾控中心
(二)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定期发布调查结果。
(15分)
1. 辖区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
(1)综合运用社会学、流行病学及管理学理论与方法开展社会因素调查,完成调查报告,3分。
(2)报告信息来源权威、准确、多元、综合,报告结构完整,有背景、方法、现状与主要问题、资源分析、预期目标、主要对策与具体措施等内容,2分。
(3)报告调查结果清晰、调查依据正确、对策合乎逻辑、目标设定科学、措施设计得当,2分。
(4)报告结果用于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2分。
9
查阅资料。
 
县卫计委
县疾控中心
2.辖区政府发布人群慢性病防控有关健康信息。
(1)辖区政府每5年发布含慢性病防控内容的综合健康报告,3分。
(2)综合健康报告主要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3分。
6
查阅资料。
 
县创建办
县卫计委
七、创新引领(30分)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30分)
1.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达3项,10分;1-2项,5分。
10
查阅项目计划书与总结报告等资料,现场评估。
县创建办
县农工部
县旅游局
县规划局
2.总结有创新、特色案例。
创新特色案例达2个,案例撰写符合要求,15分;1个,10分。
15
查阅案例文件,查阅该案例的相关原始素材等资料,现场评估。
县创建办
 
3.示范区成功经验在全省被推广应用。
示范区成功经验被推广2项,5分;1项,3分。
5
查阅每项被推广应查看成功经验描述件、省级要求的推广文件、推广后的反响等资料,现场评估。
县创建办
 
合计
 
 
 
300
 
 
 
 

附件2
横峰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工作
领导小组督导制度
 
为使我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建立长期有效的督导督查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建设工作督导制度。
一、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5个以上部门(每次督导可变化)组成督导组,每年2次对全县各相关单位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督查的内容包括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共享情况、单位是否建立了激励问责制度、单位是否按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资料整理是否规范。
三、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建设督导工作,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四、督导结果要进行通报,发现问题要求整改的要及时整改,对工作不力的有关部门实行责任追究。
 
 
 
 
 
 
 
 
 
 
 
 
 
 
 
 
横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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