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交通运输局 > 工作动态 > 政务动态

横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推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通知

发布单位
交通运输局 生成时间 2017-09-12 16:52: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3170-0401-2017-028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人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所、站、室: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江西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文件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项目建设安全监督、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竣工验收(简称“三同时”),现将推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把农村公路项目安全设计关,四级以上(含四级)农村公路工程和中桥以上(含中桥)的桥梁、隧道工程的设计,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其他农村公路的设计,可由农村所组织技术人员承担,工程设计文件按权限报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审批。设计单位要树立“安全舒适,经济合理,便于养护”的总体理念,推行标准化设计,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考虑安全资金投入,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农村公路项目简易设计文件中应编制安全防护内容和安全生产相关内容,对工程建设相关配套安全设施做出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设计,并明确施工安全技术标准。
二、严把施工过程安全监督关,业主单位、监理单位要规范施工单位作业流程,组织施工单位、监理、设计单位召开技术交底会,对施工相关技术标准和施工要求进行交底;对涉及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体系和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危险作业,施工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并经过监理审批和相关技术人员论证,局农路所要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技术指导与服务,及时纠正不按设计标准施工、偷工减料、随意
改变、削减设计文件中的安全措施等施工行为。局质监站要加强施工质量抽检,对安全隐患较多,管理混乱的标段,立即下发整改通知,对整改不力,出现反弹的标段,进行严厉处罚;要及时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施工企业何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作业部位安全措施落实、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工程安全防护、员工安全知识培训、企业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及时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建设施工方案何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三、严把工程竣工验收关。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公安交管部门、安监部门、设计部门、施工和监理单位参加项目安全设施评价会及交竣工验收,对各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进行完善何改进。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委托专业的安全设施验收不达标的工程一律不得通车或投入使用,确保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要求。
四、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要严格落实养护责任,提高乡、村道养护质量,改善通行能力。要以落实工程建设“三同时”和生命防护工程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对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和维护。同时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救援工作预案,确保农村在遇到自然灾害、恶劣天气、道路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泄露等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突发情况是,有效预防和应对,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横峰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12月8日

正文附件: 下载
 
下载相关附件
返回顶部】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