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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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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横峰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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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日期:2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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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章):林岗
财务负责人(签章):周顺文 经办人(签章):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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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峰县司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司法局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司法局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横峰县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司法局主要职能: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刑释解教等;
2.公证处主要职能:办理各种公证等;
3. 律师事务所主要职能:代理各类纠纷诉讼、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等;
4. 乡镇司法所主要职能:法制宣传、调解纠纷、协助、配合司法局及乡镇开展各顶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4个,包括:司法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各乡镇司法所。
第二部分 横峰县司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 419.48 万元,较上年增长 5.47%;本年收入合计 419.48万元,较上年增长5.47 %。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358.0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收入358.01万元;基层司法业务收入30.36 万元;法律援助收入3万元;其他司法支出收入28.11 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 419.48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419.48万元,较上年增长 5.47%。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358.01万元,占85.34%;项目支出 61.47万元,占 14.66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88.44 万元,决算数为 41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5.43 %。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4万元,决算数为 7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14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1.47 万元,决算数为 61.4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 287.89 万元,较上年增长23.49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和工资、津贴调标 ;商品和服务支出 70.11 万元,较上年减少5.07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3.01万元,较上年减少21.86 %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从本年度10月起工资从社保发放。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 358.01 万元,较上年增长16.62 %。其中:人员工资支出287.8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0.11 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3.5 万元,决算数为 4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58 %,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9 万元,决算数为 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69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4.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4.5万元,决算数为 14.5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 1.36%。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5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
第三部分 横峰县司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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