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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创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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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 生成时间 2017-09-12 16:33: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3370-0401-2017-047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人
 

据了解,凡列入国家和地方交通基本建设计划的在建或拟开工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均可参加示范创建工作。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明确了六项创建要求,即提升工程设计水平、提升工程管理水平、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提升工程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绿色安全保障水平、提升打造品质工程软实力。项目单位既可在多个方面开展示范创建工作,也可在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港口、船闸和航道等工程上实施重点专项攻坚。

  品质工程创建完成后,江西将基本建立品质工程评价体系,工程实体质量、功能质量、外观质量和服务质量得到全面提升,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大中型水运工程的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争创全国品质工程示范项目2个、省品质工程示范项目10个以上,部级“平安工程”冠名项目4至5个,拥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形成具有鲜明江西特色的公路水运品质工程政策、标准和制度体系,使公路水运工程品质得到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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