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编办发〔2016〕1号
关于县直事业单位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制度和报送2015年年度报告
有关事项的通知
县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以下简称《方案》)和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4号)规定,现就县直事业单位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报送2015年年度报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效能、减轻法人和其他组织负担的重要改革举措。按照《方案》要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发放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完成现有事业单位法人证号向统一代码过渡。县直事业单位自2016年1月1日起,由横峰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以下简称县登记局)在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证书补(换)领时,发放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编码的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新版证书内容说明见附件1)。县直事业单位报送2015年年度报告期间,将一次性全部换发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发工作结束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旧法人证书停止使用,改为使用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编码的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报送2015年年度报告
(一)报送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经县登记局核准设立(备案)登记的事业单位,均属于报送年度报告的范围。
(二)报送时间
县直事业单位应当于2016年3月31日前,向县登记局报送2015年度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2016年是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第一年,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发,请县直事业单位按时报送年度报告;逾期未报送的,县登记局将记录于事业单位信用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示。
(三)提交材料
1.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服务指南,可在“横峰县编办网络红页” 网站下载(http://横峰编办.政务)。请按服务指南要求规范填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提交纸质材料时须提交证书正、副本原件。
3. 事业单位上一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须加盖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印章。
4. 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单位除外)。提交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印章。
5.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印章。
6. 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县直事业单位在报送年度报告之前,举办单位应当对报告的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和保密性审查,并出具确认该年度报告可以向社会公示的审查意见。
三、换证及报送程序
年度报告可采取直接提交纸质材料或通过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两种形式报送县登记局,具体如下:
(一)直接提交纸质材料报送的事业单位
1. 在网上下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按要求规范填写,打印一式三份(A4纸张,正反双面打印),并将填好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电子版发送至县登记局邮箱(hfxdjj@163.com)。
2. 法定代表人在封面和“事业单位委托意见”处签字,加盖本单位印章。举办单位审查并签署“举办单位保密审查意见”,加盖举办单位印章。将年度报告书以及相关材料一并报送县登记局,同时交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换领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通过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报送的事业单位
自今年起,县登记局将推行网上申请办理登记事项。事业单位在提交年度报告,申请设立登记、变更登记、证书补(换)领可通过电子图片登录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办理。
1. 各部门(单位)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协调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登记工作,及时加入县直事业单位登记QQ群(440127853),3月9日前将《网上登记系统登录二维码图片申领函》(见附件2,盖章后扫描或拍照的电子版)报县登记局邮箱(hfxdjj@163.com)。县登记局收到该函后,及时将该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电子图片发送到该部门指定邮箱,请该部门工作人员务必在3月12日前分发到所属事业单位并核实查收(妥善保存)。
2. 事业单位收到电子图片后,访问“事业单位在线”网站(www.gjsy.gov.cn),登录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网上填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并扫描上传相关材料的图片格式文档(操作指南见附件3)。
3. 事业单位收到县登记局在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的审核通过回复后,将年度报告书打印一式三份(A4纸张,正反双面打印,确保打印内容与网上登记系统提交内容一致)。法定代表人在封面和“事业单位委托意见”处签字,加盖本单位印章。举办单位审查并签署“举办单位保密审查意见”,加盖举办单位印章。将年度报告书以及相关材料一并报送县登记局,同时交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换领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结束后,县登记局对报送的年度报告进行整理,并统一在“横峰县编办网络红页”(http://横峰编办.政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涉密事业单位仍采取书面形式报送年度报告书及其他需提交的材料,不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1. 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将本通知转发到所属事业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督促指导事业单位认真做好2015年年度报告报送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证工作。
2. 事业单位报送年度报告前,应自查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举办单位、经费来源、开办资金、宗旨和业务范围等登记事项是否存在变更情形。如有变更的,应按规定先办理变更登记,再报送年度报告,变更登记和年度报告的纸质材料可同时提交。已发文撤销尚未办理法人注销的事业单位,应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尽快申请办理法人注销登记。
电 话:0793-5793543
电子邮箱:hfxdjj@163.com
县直事业单位登记QQ群:440127853
地 址:横峰县行政中心二楼
附件:1. 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内容说明
2. 网上登记系统登录二维码图片申领函
3. 事业单位图片登录操作指南
中共横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
附件1
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内容说明
一、改版原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适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的需要,体现事业单位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的改革内容,方便社会组织和公众查询事业单位基本信息,加强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
二、改动说明
1. 证书号位置由原“事证第+12位数字”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数字”。
2. 证书不再加印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国徽章”。
3. 证书改用二维码防伪。同一个事业单位正、副本二维码相同,且具有唯一性。二维码具有防伪功能,一经扫描能显示证书刊载内容、链接该登记管理机关门户网站查询指引。查询人可以将二维码扫描内容与纸质证书刊载内容、网站查询内容进行真伪比对。若证书补领后,扫描补领前的证书二维码,将显示“二维码已经失效”字样。
4. 删除证书右下角“年度报告标记”字样。
三、文字内容
1. 正本文字内容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有效期。
2. 副本文字内容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有效期。
附件2
网上登记系统登录二维码图片申领函
现申请领取 (主管部门名称)所属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登录二维码图片,请将图片发送至电子邮箱 。
联系人: 手机号: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事业单位图片登录操作指南
一、简介
为方便事业单位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县登记局将推行网上申请办理登记事项,事业单位可利用图片登录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等全过程信息化。所谓图片登录,就是登记管理机关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中操作生成电子格式的图片,发放给事业单位用户,作为“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登录验证的电子介质,类似于银行业经常使用的文件证书(请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注意留存保管)。
二、操作指南
●首先准备好登记管理机关发放的电子图片,访问“事业单位在线”网站(www.gjsy.gov.cn),点击事业单位用户登录,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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