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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横峰县卧龙逸景建设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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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时间 2013-07-19 09:14: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3030-0609-2013-000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人
 

关于核准横峰县卧龙逸景建设项目的通知

 

横峰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横峰县卧龙逸景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对该项目予以核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横峰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横峰县岑阳镇立新路。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面积为9328.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187平方米,主要由1栋住宅、配套公建等组成,硬化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37.46万元,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或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建设工期:二年。

六、节能审查意见和相关要求:应完善节能效果分析,加强节能管理,满足国家节能降耗的政策要求。

七、招标内容:根据原国家计委2001年第9号令,本项目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采用邀请委托招投标的方案可行。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横峰县国土资源局“横国用(2002)字第7-037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2006y0307003:横峰县城建环保局2006324日出具。

《关于卧龙逸景商住楼项目环保备案的函》横环函字[2013]9号:横峰县环境保护局2013418日出具。

《横峰县卧龙逸景建设项目节能登记表》:横峰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2013626日出具。

九、相关问题与建议:

(一)工程技术方案

1、屋顶平浇易产生渗漏,建议改为斜瓦屋面,避免顶层居民遭受热岛渗漏之忧。

2、建议结构主体采用框剪体系,基础坐落于中风化岩层上较为合理。

3、避雷针下线应作防锈处理。

(二)水、电及消防设计。

1、水源应采用市政自来水,管径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并满足该项目生活、消防用水量要求。

2、给水方式应充分利用市政给水压力条件合理确定。

3、总用电负荷应结合建设规模、使用功能及建设标准,按规范要求确定。

4、应合理设置回形消防通道,室内外消防系统应严格按规范GB50016-2006要求设计与布置。

(三)其它

应根据项目建设可能形成的环境影响,针对性地提出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下发之日起计算。

 

 

O一三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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