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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横峰县五星新型墙体材料厂改扩建项目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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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时间 2013-07-19 09:11:4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3030-0609-2013-000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人
 

关于横峰县五星新型墙体材料厂改扩建项目备案的通知

 

横峰县五星新型墙体材料厂: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对横峰县五星新型墙体材料厂项目备案的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对该项目予以备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横峰县五星新型墙体材料厂

二、项目建设地点:横峰县龙门畈乡下坊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引进PDAC固化产品及技术,新增破碎机、轮碾搅拌机、全自动砌块成型机等设备72台套,改扩建厂房6000平方米,形成年产3000万块页岩多孔砖、6000万块固化免蒸免烧砖的生产能力。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470万元,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或申请银行贷款。

五、项目建设工期:二年。

六、项目备案的相关文件:

《关于横峰县五星新型墙体材料厂改扩建项目环保备案的函》(横环函字[2013]15号):横峰县环境保护局201371出具;

《规划选址证明》:横峰县龙门畈乡人民政府规划办公室201371出具。

《项目用地证明》:横峰县国土资源局龙门畈所201371出具。

《横峰县五星新型墙体材料厂改扩建项目节能登记表》及说明:横峰县新型墙体材料厂201371出具。

七、项目外部条件: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凭此通知到环保、建设、规划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环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进行,对相关手续还没办理完全时不得开工建设。

八、项目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为二年。

 

       

 横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7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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